新闻公报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三月十八日)上午出席一个论坛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有报道指南沙的计划是政制及內地事务局提出,这是否真確?另外,这个构思是港府自己想,还是內地政府向你们提出?Last(最后)想问,你们都说不可行,其实你们是想过哪几个方向不可行,所以你们便否决?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昨天我们先后发出两个声明,將一个传媒的报道中,某些与我们的想法有出入的地方简洁地澄清。或者我说多一点,我们与粤港合作已经是由九十年代回归之后,到今天都一直有一个机制,我们有粤港合作的会议,我们与广东省签署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在国家的层面,在「十二五」规划中有一个港澳专章,在港澳专章中特別提到粤港合作的数个项目,其中之一是南沙的发展,有一个是前海等,所以自数年前「十二五」规划公布以来,我们一直都有在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层面)作出跟进。

  大家记得在数个月前,行政长官和广东省省长在合作会议(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后见记者时,都有提到广东省方面希望有粤港澳自贸区等,亦是说以三个地区作其中一个核心元素,包括前海、横琴和南沙,所以南沙、横琴或前海一直以来都是粤港合作中我们希望有多点先行先试,和可以有多点新的合作模式的探討。

  就近日的报章报道,我们都是循着刚才我所说的大的合作机制和方向不断探討我们和南沙方面如何合作。在这个过程中,的而且確在政府內部和外面都有很多朋友提出很多不同的想法、意见。政府內部在某阶段--当我们听到很多不同意见的时候--我们去作一个內部研究的时候发觉,第一,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第二,从我们本身的法律体系下,第三,从粤港合作机制的框架下,发觉有不少的构思或建议在实际上是不可行的,所以在较早的阶段对一些不可行的构思,我们已经没有作出跟进,基本上就是这样。

  在未来,我们和广东省的合作仍然会循着「十二五」规划港澳专章中所提及,我们与广东省的合作机制,以至我们的框架协议的方向,继续探討不同方面的合作,特別是CEPA(《內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係的安排》)先行先试等方面,我们也会努力再寻找(合作机会)。

记者:不可行的意思是否例如指公屋、居屋或老人中心之类?这个建议是港府提出,还是中央或广东省政府(提出)?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们的最重要考虑是,正如刚才我所说,第一,要合乎「一国两制」的大原则,第二,亦要合乎我们和广东省合作的原则--互惠双贏,以及要尊重大家制度上的不同,例如香港所行的法律制度是不可能在內地直接適用等。另外,很多时候,特区政府的角色功能,以前叫「小政府大市场」,以及让商界做主导去投资等,我们要配合这些传统的角色和功能,不能够突然改变我们的角色和功能,例如在这方面我们和新加坡政府的行为模式也很不同,所以需要符合这些情况。所以,有些构思和方案现实上是不可行,是因为和这些未必一定符合,所以我们便不会继续思考,但不代表特区政府內部不应该思考每一个不同的建议或朋友的意见,然后作出思考或者研究,但研究后发觉不可行,亦不需要再花时间继续跟进。

记者:局长,为何早上那么高调要反驳与事实不符﹖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们觉得(报道)当中有几点是需要作出一个澄清。第一,法律上,我们不会直接应用香港法律於內地任何的地方,其实是香港以外的任何地区法律上也不可能;第二,(报道)有提到租用,刚才我已解释这与政府的一贯的功能角色有出入;第三,我们有一个諮询委员会(香港与內地经贸合作諮询委员会)亦趁此机会澄清在委员会內未有提出任何建议、构思去討论。这是从三个事实上出作澄清而已,其实我不觉得很高调,因为是新闻稿,所以希望作一个澄清。

记者:泛民议员都要求去上海,希望可以分组单独来討论,可不可以安排﹖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民主派的朋友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都与我们充分表达三方面的期望或希望:第一,在上海之行有机会谈政改的问题,现在我们相信这事是会安排的;第二,是希望见到中央负责港澳事务和政改的官员,所以昨日行政长官也说,王(光亚)主任和李飞主任两位也会出现;第三,昨天也听到,无论是建制或民主派的朋友,都认为是可以有一个所谓分场的討论,这点我们会充分反映予中央考虑,也会继续跟进。若有进一步(的消息),我相信行政长官当收到中央的信息时会再同大家交代和公布这是否可行。多谢各位。

2014年3月18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