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九题:特区政府驻內地办事处的工作 |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健锋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的书面答覆: 问题: 香港与內地的经贸活动日益频繁,不时有在內地营商的港人(港商)遇到问题,因而需寻求协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香港特別行政区政府驻內地的办事处(驻內办)每年接获多少宗港商或其家属求助的个案,並按求助个案所属类別和是否已获解决列出分项数字,以及部分个案仍有待解决的原因为何;
(二)现时当港商在內地遇到下列情况而求助时,驻內办的一般处理程序和做法分別为何: (三)过去三年,政府採取了甚么措施和进行了甚么工作,以提升驻內办的职能? 答覆: 主席: 由於问题涉及多个政策范畴,经徵询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及保安局,就问题所述的事宜回覆如下。 (一)过去三年,香港特別行政区政府五个驻內地办事处(驻內地办事处)合共处理的港人求助个案数目,按个案所属类別载於下表:
类別 港人求助个案数目
与入境事务及人身安全
对內地机关的申诉
小计: 196 207 143 由於这些个案性质和复杂程度各有不同,而港人向驻內地办事处求助时无须表明他们逗留在內地的原因(例如营商、工作、旅游或求学等),当局並无按个案结果或求助人身份备存资料。 (二)驻內地办事处就问题所述的情况可提供的协助概述如下: (i)及(ii)牵涉入商业纠纷和与內地当局发生纠纷:驻內地办事处不会介入私人性质的商业纠纷。然而,若个案涉及对內地机关的申诉,驻內地办事处会应求助人的要求,將个案转介至內地有关机关,以作进一步处理。至於与內地当局发生纠纷的个案,除了尚在司法审理中的个案外,驻內地办事处会应求助人要求將个案转介至內地有关机关,以作进一步处理。基於「一国两制」的原则,有关个案须由內地的相关机关,按照內地的法律和程序处理。除转介个案外,驻內地办事处亦会因应个案的性质和过往处理类似个案的经验作出跟进,包括在可行情况下安排求助人与內地有关部门见面。 (iii)遇到法律问题:驻內地办事处会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提供的通讯录,告知求助人有关省市的律师协会联络资料,以便他们寻找合適的律师。另外,驻广东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委聘了一所香港机构提供免费法律諮询服务,安排內地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定期在该机构位於广州、深圳及东莞的三个內地諮询服务中心当值,接见或电话解答香港企业和居民在內地遇到的法律问题。 (iv)遇到人身安全问题:若港人在內地遇到有关人身安全的问题,包括遭遇意外事故(例如:交通事故、火灾等)或其他突发事故(例如:遇劫、遇袭等),其本人或其亲属除了应立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及寻求协助外,亦可联络香港入境事务处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热线:1868)、驻北京办事处(驻京办)、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成都办)或驻粤办。一般而言,特区政府可以提供以下的协助: (1)收到港人遭遇意外或伤亡的消息,將情况通知当事人在港的亲属,並就有关的程序事宜提供諮询意见;及 (2)应当事人的要求,联络其在港亲友,请他们给予当事人金钱上的援助。 (三)二○一三年《施政报告》宣布提升驻內地办事处的职能,以更好地支援在內地的港人港商。为落实《施政报告》的有关措施,我们已於二○一三/一四年起增加各驻內地办事处的人手和拨款,並在以下四方面加强了服务: (1)联繫港人港企和反映关注:各驻內地办事处均设有专责人员,联繫在內地的港人港企,包括在当地的香港商会、企业和专业人士、学生和退休人士等,了解他们情况和服务需要。在联繫港商方面,各驻內地办事处向港商通报內地最新政策法规、经贸资讯及支援业界的措施,了解他们在內地的经营情况,並適时向內地有关当局反映港商的意见和关注。 (2)加强政策调研:驻京办就港商关注的全国性政策如税务、劳务、知识產权等进行调研,分析这些政策对香港企业带来的影响及机遇,並安排专家在內地举办讲座以及编製《专题通讯》,向香港商会和企业等发放有关资讯。各驻內地办事处也已加强搜集和透过定期通讯发放省市重大发展和招商项目的资讯,並就港商关注的议题举办座谈会和讲座等,以协助港企把握发展先机。同时,各驻內地办事处已优化其网页,以方便在內地的港人港企获取资讯。 (3)提供协助:除了於驻京办和驻粤办设有入境事务组外,驻成都办新增的入境事务组已於二○一三年十月投入服务,为在內地遇到事故的香港居民(包括港商)提供更適时的协助。至於其他非入境事务及人身安全的求助个案,各驻內地办事处亦会因应个案情况和求助人的要求提供可行的协助。 (4)加强与內地各界的沟通和宣传:各驻內地办事处以不同渠道推广香港的优势和增进两地的互相了解,亦致力举办推广活动,协助在內地的港商升级转型、开拓內销。例如,驻內地办事处於去年及今年与商会及其他机构合作,分別在厦门市及重庆市举办「香港週」活动,以推广香港產品和服务,协助港商建立品牌形象,开拓內地市场。 完 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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