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二题:选举事务处电脑失窃事件 |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卓廷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的书面答覆: 问题: 去年三月二十七日(即二○一七年行政长官选举翌日),选举事务处发现遗失了两部放置于亚洲国际博览馆(即行政长官选举后备场馆)一个房间的手提电脑,而其中一部载有全港378万名地方选区选民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地址和身份证号码)。警方其后将该事件列作盗窃案处理。时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于去年四月成立一个专责小组,研究事件的成因,并就相关事宜建议改善措施。专责小组已于去年六月提交报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警方就上述案件进行的调查进展为何; (二)鉴于选举事务处于去年七月表示,正全面跟进上述报告建议的各项改善措施,将于下月十一日举行的二○一八年立法会补选会否实施该等措施;及 (三)鉴于上述报告建议当局考虑是否透过对相关员工及其督导者的员工展开评核或纪律程序以作跟进,公务员事务局有否就此采取跟进行动;如有,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林卓廷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在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选举事务处职员发现存放在二○一七年行政长官选举后备场地亚洲国际博览馆一个房间内的两部手提电脑怀疑失窃。选举事务处职员已于当日报警处理,而警方已将事件列为盗窃案并展开刑事调查。案件仍在调查中,暂未有人被捕。 (二)选举事务处电脑失窃事件专责小组(专责小组)已于二○一七年六月十三日发表报告,报告就选举事务处在个人资料处理、资讯科技保安、选举场地一般保安、以及有关部门常设编制方面,提出一系列观察和建议。选举事务处已落实专责小组的大部分建议,并会在二○一八年三月十一日举行的立法会补选中实施相关措施。 在个人资料处理方面,选举事务处已更新相关内部指引及程序,并定期向员工传阅。处方亦会在日后每次举行大型选举前为相关职员安排简介会,加强他们对保障个人资料的意识。其中,为三月十一日立法会补选安排的简介会已于二○一八年一月举行。至于实施“私隐管理系统”的建议,亦已在选举事务处已更新的内部指引中引进。选举事务处现正同步展开制定长远“私隐管理系统”的工作,包括会招标聘用合适的顾问公司,协助部门制订及执行该系统。 在资讯科技保安方面,处方已禁止所有职员在选举场地,包括是次立法会补选的选举场地,使用“选民资料查询系统”(该系统曾安装在二○一七年行政长官选举怀疑失窃的其中一部电脑中)作核实选民身分及处理查询之用。处方亦已更新资讯科技保安的内部指引,并会确保处内的资讯系统合乎政府保安政策、程序及指引的最新要求。 在选举场地一般保安方面,选举事务处会就每次选举(包括是次补选)制订选举场地的保安安排计划,并会就有关安排征询警方和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意见;而个人资料使用和保安安排会由总选举事务主任亲自确认。选举事务处亦会避免在实际启用后备场馆前,在该场馆存放任何个人资料。 在编制方面,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已向立法会提交建议,将选举事务处首席选举事务主任一职由限时的编外职位转为常额职位,以确保选举的策划工作和运作细节得到有效监督、并保存宝贵的经验以持续检视和改善选举制度。如有关建议获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最快可于二○一八年四月一日起或财务委员会批准当日起落实(以较后者为准)。此外,选举事务处亦会开设多个常额职位,在选举周期完结后保留部分有筹备选举经验的核心员工,协助详细检讨选举安排及研究可行的改善方案,以及更好地筹备下一周期的选举工作。选举事务处亦尽量编配常设公务员职位员工至担当策划和督导的工作。 (三)至于相关公务员的纪律调查事宜,有关事件牵涉不同层级的公务员。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正按照既定的公务员纪律处分机制跟进事件,我们不会评论个别个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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