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行政長官報酬及離職後安排獨立委員會

  政府發言人今日(四月七日)宣布,已成立一個獨立委員會,就行政長官的報酬和離職後安排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報酬及離職後安排獨立委員會(委員會)由黃保欣先生出任主席,成員包括鄭海泉先生、梁國輝博士和廖柏偉教授。委員會的任期為一年,由二○○五年四月七日起。

  委員會的工作是就下列事項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a)是否須要重新釐定行政長官的報酬,以符合他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首長的職責和地位;

  (b)是否須要就離職後參與政治或商業/專業活動訂立規則並將之適用於前任行政長官;以及

  (c)是否須要為前任行政長官就個人保安、辦公室、行政支援,以及他與其配偶的醫療和牙科福利作出安排。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感謝新委任的主席和委員接受這項重要的工作。

  他表示:「憑他們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知識,我們有信心他們會為委員會的工作作出重大貢獻。我們期待與委員會緊密合作,適時完成有關工作。」

  委員會將在短期內展開工作,預期在約兩個月內向政府提出建議。



二○○五年四月七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