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七題:港府重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 |
以下是今日(一月五日)立法會會議石禮謙議員的提問和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香港與內地進行經濟合作及融合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去年六月舉行的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上提出的事項的進展情況; (二) 泛珠江三角洲區域在未來一年的合作及發展計劃;及 (三) 政府做了甚麼工作,以按照二○○四年施政綱領所訂目標,加強香港在珠江三角洲地區的角色,以及在此方面取得的進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泛珠三角區域("9+2")各政府自二○○四年六月初召開首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和共同簽署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之後,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在多方面都取得了進展。 首先,"9+2"各政府於七月初在四川舉行了首次秘書長協調會議,會上與會者就泛珠三角合作下省區之間的具體聯繫和運作機制達成共識,為更有效地推動日後的工作奠下了穩健的基礎。 為了落實《框架協議》內各個範疇的具體合作,各相關省區已就外經貿、旅遊、環保、教育、衞生防疫、勞務和農業等合作範疇展開商討,並已就未來合作方向和工作計劃達成基本的共識。 此外,首屆「泛珠三角區域經貿合作洽談會」於七月十四日至十七日在廣州圓滿舉行。根據大會提供的數字,在經貿洽談會舉行期間,各地代表共簽署了超過八百項合作項目的合約,總值超過二千九百億元人民幣,創下國內區域經貿洽談會的紀錄。其中,香港企業與內地有關單位及企業達成逾二百多項合作項目,合約總額逾二百多億人民幣。 另一方面,為了進一步讓本港的商界人士更了解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機遇和挑戰,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聯同中華廠商聯合會、香港工業總會、香港總商會、中華總商會和香港貿易發展局於七月十九日共同舉辦「拓展泛珠三角商機」研討會。中央政策組亦於十一月二十五日發表「泛珠三角地區之社會、經濟、政治趨勢顧問研究」第一期報告。該份顧問報告蒐集各類有關資料,分析泛珠三角省區的社會經濟及政治趨勢。中央政策組亦於十一月二十六日與泛珠三角政府智囊機構舉行會議,並於十二月十三日聯同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合辦研討會。 (二) 香港特區政府十分重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這項工作,將繼續積極參與,並與其他各夥伴省區保持緊密合作。 本月稍後時間,我們會參與在四川舉行的第二次秘書長協調會議。會議將會討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成員間共同關注的事宜,並就今年稍後於四川召開的第二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和「泛珠三角區域經貿合作洽談會」,開展籌備工作。 此外,粵港兩地同意在「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的框架下設立一個專責小組,以期在粵港合作的雄厚基礎上,充分發揮粵港合作的協同效應,再輻射至泛珠三角區域內其他省區。專責小組將於日內召開首次會議。 為了加強我們與泛珠三角區域各夥伴省區的合作,增進香港特區政府人員對各省區的瞭解和認識,我們設立了一項考察計劃。考察計劃可擴闊我們對各省區的發展與政策的了解。我們已在上月底進行了首次考察訪問活動,來自十個不同政府部門的十四名考察團代表前赴海南省進行了為期三天的考察訪問。我們正計劃在月內前赴泛珠三角區域內其他省區進行下一次考察訪問活動。 香港特區政府亦將會繼續與其他夥伴省區緊密合作,共同推進落實《框架協議》內已涵蓋的各個合作範疇,並且研究發掘新的合作項目。 (三) 我們正透過不同工作加強香港在珠江三角洲地區的角色,重點項目包括: i. 與中央人民政府達成協議,在CEPA第二階段進一步擴大貨物及服務貿易開放的措施。這將有助加強香港在珠江三角洲地區的角色; ii. 與內地(包括廣東省在內)不同單位合作,以確保CEPA能夠順利及有效執行,以及宣傳CEPA帶來的機遇; iii. 與廣東省及其轄下城市進行聯合推廣活動,吸引外來投資者到大珠三角投資; iv. 組織商界到粵西的陽江及湛江、粵北的韶關及清遠,以及粵東的汕頭及梅州考察,探索商機與促進香港與這些地區的經濟合作; v. 鼓勵廣東企業來港開業或上市,以籌集資金,及利用香港作為拓展業務及打進國際市場的平台; vi. 粵港兩地政府在二○○四年九月共同成立了一個科技合作資助計劃,以支援包括射頻識別技術、汽車配件製造關鍵技術、電子信息、新材料及精細化工、精密製造關鍵裝備、以及新能源與節能關鍵技術六個科技範疇進行應用研究; vii. 在落馬洲、羅湖及沙頭角口岸進行改善工程,以加快這些口岸的交通流量; viii. 建設深港西部通道,務使工程可於二○○六年下半年落成。 ix. 與廣東省政府對港珠澳大橋及廣深港高速鐵路進行可行性研究;及 x. 於二○○四年十二月,連接香港國際機場與珠三角口岸的水上客運航線擴展至中山及番禺的蓮花山口岸。 完 二○○五年一月五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