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委任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

  行政長官今日(八月九日)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彭鍵基法官接替胡國興法官為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主席,任期三年,由2006年8月17日起至2009年8月16日止。有關任命將在8月11日的憲報刊登。

  政府發言人說:「我們很高興彭鍵基法官接受任命,出任選管會主席。彭法官曾經擔任2002年行政長官選舉的選舉主任,具有處理選舉事務的經驗。他也具備擔任政府委員會主席的經驗。我們有信心選管會在彭法官的領導下,將成功完成未來的任務。」

現任選管會主席胡國興法官的任期原本在2006年9月28日完結。由於胡法官被委任為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任期由2006年8月17日起生效,為了能專注新職務,胡法官已向行政長官辭去選管會主席一職,自2006年8月17日起生效。

發言人說:「我們謹向卸任主席胡國興法官衷心致謝。他在選管會多年來盡心服務,建樹良多。在胡法官領導下,選管會確保香港選舉的公開、公平和公正方面,成績斐然。」

選管會乃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成立,職能包括就地方選區分界提出建議,以及進行和監督選舉。選管會也負責監督選民登記及作出安排以確保選舉在公開、公平及誠實的情況下進行。



2006年8月9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