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務局局長談話內容 |
以下為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七月二十五日)在政府總部與記者的談話內容: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們今日從劉慧卿議員及其他團體的代表收到一份函件,我們會與特首辦商量後才作出正式回覆。我也希望趁這機會與大家談幾點事項。 第一方面,就二○○七年政制發展的檢討,我們須進行公眾諮詢,但這項諮詢的時間表及模式,我們現時未有既定方案。 第二方面,我們處理公眾諮詢的工作方面,我們一定要預留足夠時間,在二○○七年之前辦好這項工作。 第三方面,我們會確保有足夠時間,如果我們有需要的話,可以根據《基本法》對法例作出適當的修改。 特區政府重視政制發展的未來方向,我們會積極處理公眾諮詢的工作。 記者:劉慧卿說前已相約了你一段時間談政制檢討,約了數個月還未有回覆,你會有什麼安排?對於《民主動力》表示對你們「不存厚望,只有少少希望」,你如何給予他們信心及承諾會有更好的未來? 政制事務局局長:其實,我出任政制事務局局長數日後,劉慧卿議員已經打過電話來,我也已經回覆及對她說我很樂意見她及《前線》的朋友。現在,我們雙方在安排時間。其實我在聽社會上的意見,政團、政黨及地區人士的意見。對於處理政制發展的前景,我們是持積極態度的。我們也看得到政制發展對香港社會本身是非常重要的。 記者:剛才你說會很積極回應有關政制發展的意見,他們十月會舉辦一個關於民意調查的座談會,希望邀請到政府官員出席,你作為政制事務的問責局長,會否出席? 政制事務局局長:這要待我收到他們的邀請及了解這個論壇的模式及內容。我們會繼續密切注視。 記者:對於二○○七年政制檢討,你說未有時間表或模式,其實局方現時在做些什麼工作?有沒有做一些前期工作? 政制事務局局長:政制事務局多年來都有就將來的政制發展做一些研究。但是,當前要處理的工作主要是二○○三年區議會選舉及二○○四年立法會選舉。這些選舉對二○○七年後的發展是重要的和有幫助的。 記者:剛才你說適當時候及在適合情況下會修改法例,可否詳細解釋一下? 政制事務局局長:根據《基本法》,如果我們在二○○七年之後需要修改立法會的組成及選舉模式,或者需要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模式,我們需要有三分之二的立法會議員的支持、需要有行政長官的同意,才可以行下一步。在立法議會方面(如要修改選舉模式),我們需要報請中央(備案);在行政長官(選舉)方面,如果我們有選舉制度上的改動,需要上報人大常委及得到人大常委的同意。 所以,《基本法》本身有一些規定,如果我們需在二○○七年後有改動,我們需要啟動《基本法》本身的機制。 記者:是否意味會有少少改動? 政制事務局局長:現時不可以這麼早去預測二○○七年之後我們的方向是什麼。但是我可以清楚說明的是,我希望在二○○七年之後,我們為香港今後的政制發展定下一個明確的方向,可以穩步向前和不斷進步。 (請同時參閱英文部份。) 完 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