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政制事務局局長就區議會選舉投票時間的答問內容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九月二十六日)在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大堂就區議會選舉投票時間回答傳媒提問的內容(只有中文):

記者:很多工會包括公務員工會表示(區議會選舉)投票時間縮短了會影響他們的投票權,這方面政府會不會建議再重新考慮?

政制事務局局長:昨日我跟大家說,政府一向都是非常關心市民投票的方便,以及整體的投票率,我們每次安排選舉,這些都是最重要的考慮。在過去一段日子,我們也有就這方面收集到的意見,向選舉管理委員會作了充分反映。我們也會因應選舉管理委員會就投票時間所作的最後決定來跟進。但照我理解,選管會會再進一步考慮近日收集到的意見,然後才就選舉時間作最後決定,跟着才會刊憲。

記者:但公務員團體和紀律部隊都有意見的話,政府方面會不會覺得選管會更加需要多點考慮,因為...

政制事務局局長:其實,公務員團隊也好,一般市民大眾也好,他們的投票權利是非常重要的。選舉管理委員會作任何安排,也需要充分考慮各類人士的選舉、投票意欲及方便。這一方面的意見,我們在過去幾個月不斷也有向選舉管理委員會反映。例如,我們幾個月前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有幾次討論,這些討論收集到的意見,我們都向選管會提交了,之後收集到的意見,一直都有跟他們溝通。

記者:你們轉交意見給選管會的時候,有沒有表達過如果這安排有問題,可能會影響部分人士的投票權?

政制事務局局長:選舉管理委員會做決定是根據法例獨立作出的,但政府方面,我們關心整體投票率和市民的投票方便,這個立場是清楚的。

記者:現時是不是撤回刊憲?

政制事務局局長:一直以來,選舉管理委員會在選舉之前一段時間是需要正式刊憲的,以刊憲的投票時間作準。何時刊憲和投票時間的最後決定如何,都是由選管會根據法例作出。

記者:現在看回頭,之前諮詢了這麼長時間,今次也有這樣大迴響,其實是不是之前做的諮詢工作未足夠,所以引致現時的情況發生,至今日已經公布了所有事宜,現在卻需要撤回?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想選管會是不斷努力,我相信胡法官也有機會向大家解釋過、交代過。在政府方面,我們收集到立法會的意見或者其他意見,我們都有職責要向選管會反映,這方面的工作我們也已做了,我們是關心市民投票的方便和整體投票率,這個立場是清晰的。



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