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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務局局長出席政制發展論壇後的談話內容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一月十一日)出席民主動力和民主促進會舉辦的一個有關政制發展的論壇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記者:你們做了這麼多內部研究,是否自己對《基本法》的理解已經有一套想法,可以去和中央大家比對一下大家的理解,作為參考,不會去到只是聽人家說?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們當然對《基本法》的原則和程序做了很多研究,而這些研究也不是近期才開始的,過去一段日子我們也有做。例如我剛才說《基本法》附件一、二有關(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改,這些是很實質的問題,我們和律政司的同事都是做了不少研究。但因為始終這些都是新事物,我們和中央有關部門配合一下,訂下一套清楚的程序,方便將來可以就這些產生辦法,如要修改的話,可以順利推動,這是絕對有積極意義及對我們將來的工作有幫助。

記者:有不少意見希望同中央商討時同步諮詢市民,但政府的立場好像直至現在也不打算這樣做,原因是什麼?有什麼是不可以同步做的?

政制事務局局長:其實我們就《基本法》的法律原則和程序問題,清楚看到香港市民、香港社會非常關心,所以這個溝通是同步的。一方面與中央有商討,另一方面絕對願意聽香港社會的意見,所以昨日政務司司長已經向立法會議員、區議會正、副主席、不同政黨和其他團體發了信,介紹專責小組的成立,也歡迎他們表達意見,所以這個溝通過程是雙向的。

記者:初步看來你們的看法○七、○八是否可以普選?

政制事務局局長:目前這個階段,我們不是看個別政制檢討和發展的方案,我們是看《基本法》條文裏有關原則和程序這幾方面,所以今次的商討是法律的商討,不是方案的商討。

記者:過去你也說一直有和中央溝通,會不會初步已經看到你們自己做的內部研
究,在一些原則和法律問題已經和中央出現了不同的地方,所以須進一步去談?

政制事務局局長:這些程序的問題,是說以後怎樣推動落實的工作,這些是很實質的問題。例如有關《基本法》(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改,香港有一個立法程序,內地也有一個立法程序,這些一定要配合,是實質的工作。至於《基本法》裏關乎政治體制的原則,因為中央表達了期望,希望和我們充分商討,我們便準備盡快去北京跟有關部門了解一下他們具體關注的事項是哪些。

記者:現時也未知道中央怎樣具體關注,你叫香港人怎樣向你表達意見?另外,葉國華說你不太了解《基本法》,也好像說你推高了市民期望,你現在的說法是否會有同樣效果?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們的溝通和商討要逐步去做,這是清楚的。而有關工作,我們盡快推動。我們相信未來三年有足夠時間按部就班做好這套工作。

有關憲制方面的改革和發展,這是一個非常重大的問題,往往需要審慎思考和仔細推動才行,所以應該「謀定而後動」,以至大家對《基本法》的程序、規定,都已經有充分的理解,方便我們今後的工作。



二○○四年一月十一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