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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務局局長出席政制發展研討會後的答問全文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出席香港島各界聯合會「紀念《基本法》頒布十四周年──政制發展研討會」後與記者的答問全文(只有中文):

記者:局長,可否講一講三十日那天為甚麼是人大到深圳而不是你們上京呢?那天的行程是甚麼?會與哪些人會面?

政制事務局局長:詳情仍有待中央有關部門的安排,但據我理解,人大常委是會委派代表到深圳接見我們三人專責小組,這亦是他們方面的安排。照我的理解,港區人大和政協常委亦會在當天下午獲得接見,不過這是我所理解的消息。

記者:...請講一講有關收集到的各界的意見...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們已會見了七十多個團體及個別人士,而他們都有就政制發展的原則問題和法律程序問題向我們講解了他們的看法。我們在過去兩個多月所收集到的書面意見,我們已在各區民政處存放了他們的意見書,大家都可以參閱。我們在下星期的第一份報告書會講及法律程序的問題,我們總結在社會上收集到的意見,以及會講專責小組就這五個法律程序的看法。

記者:局長,覺不覺得到深圳是一個邊緣、離開中央的地方,代表中央政府不太重視政制發展小組的工作呢?

政制事務局局長:照我理解,這是一個實際的安排,因為除了接見三人專責小組,與我們商討法律程序的問題,及給我們一個機會講解香港社會的意見,照我理解,他們亦要接見港區的人大及政協常委的代表,我相信這是一個實際及方便的安排。

記者:昨日陳日君說,如果釋法,可能令市民長期受壓,最後不排除會抗議、革命,你對此有什麼看法?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們在香港處理政制發展事宜是按照《基本法》的,我們是遵從《基本法》當中循序漸進的原則及按照香港的實際情況,只要按照香港的《基本法》辦事,必然可以維持香港社會的安定和繁榮,我相信市民都是理解的。

記者:到深圳是否一個突然的安排,..是否即日來回?

政制事務局局長:一直的理解都是到深圳的。我們在等待安排的詳情。我相信既然是在三十日上午大家在深圳會面,應該可以當日內返回香港。詳情方面,等他們安排了會面才說。

記者:你在演講中提及廣大的香港人士都很歡迎九六年人大釋法的結果,但會不會可以看得到今天的反響,相對來說,與較早時的討論的迴響相當大,為什麼可以將這兩個例子相比?你會否覺得其實不是同一層面,香港市民未必...

政制事務局局長:其實我們每次處理釋法的事宜,大家都在累積一些新的經驗。照我的回憶,在當年,九六年就中國國籍法在香港的實施作出法律的解釋,就這一個問題,香港最少已經討論了一、兩年,而當年市民都有許多焦慮,如果他們移居外國後返港,可否保留永久居民的身份呢?可否保留中國國籍呢?將來可否領取特區護照呢?會否影響他們持有外國護照作為旅遊證件呢?解決了這個實際問題,香港社會是歡迎的。

今日我們就政制發展的事宜,固然在香港是有多方面的意見,亦要再努力才可達成共識的。但我們在實踐「一國兩制」及推動政制發展的工作,我相信只要大家有一個求同存異、建立共識的原則及目標,循這方向可以妥善處理。過了一段日子後,大家回想便更加理解今日釋法的行動是為香港解決了一個實際的問題。

記者:今次的釋法越早做對香港越有利,若然是這樣,為什麼特區政府一直都沒有向中央提請釋法,要處於這麼被動的地位呢?

政制事務局局長:政制發展事宜根據憲法、根據《基本法》,中央在憲制層面是有權責去審議的。中央作此決定,我深信是有見及釋法可為我們解決一個實際的問題,釐清這些法律程序,容許香港可就政制發展的工作往前看,我相信這是符合香港的利益的。



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