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麟:我們堅決維護香港的言論自由和人權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五月十五日)早上出席一個《基本法》頒布十四周年研討會後與記者的談話內容:

記者:......穩定言論自由的信心?是否你們在這方面的工作做不夠?

政制事務局局長:我們處理言論自由這問題時,最緊要是要有實際的行動,政府的同事很願意,去面對立法會的質詢,及回應市民和媒界的提問。香港的言論自由,是香港很根本的一個特質。香港社會在過去幾十年,可以這麼蓬勃,我們辦事這麼有活力,自由的思想,以及自由的言論,是很重要,香港社會才有創意。所以特區政府這一代的同事,我們用了二十年的時間,去實施《中英聯合聲明》,籌備《基本法》,香港順利過渡,我們必然會堅決維護香港的言論自由和人權。我們看到香港的媒界,非常專業,你們做前線記者的,或者在公司裡做編輯的,每一日也很努力為香港市民服務,我們特區政府的同事,很願意配合。

記者:兩個名嘴封咪後,市民已覺得言論自由受損,政府方面會否想方法,補救市民這種感覺?

政制事務局局長:第一,我們警方的同事會就這兩位評論家的案件,繼續做追查的工作。第二方面,我們深信,香港的媒界,仍然有許多人才,繼續去做這些公眾評論的工作。每一日在報章,也有不同意見可以表達,也有很多公眾評論的節目,繼續舉行,政府的同事會配合。

記者:有市民投訴在內地受到官員威嚇,其實政制事務局可怎樣跟進情況?

政制事務局局長:任何威嚇行動都是違法。香港的選舉制度,是公平、公開、公正,亦受到法律保障。有任何個案,大家可以向廉政公署舉報,我們必然會嚴正執法。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二○○四年五月十五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