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事務局局長就政制改革公眾諮詢動議辯論致辭全文 |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在昨日(二月十九日)立法會會議上就「政制改革的公眾諮詢」動議辯論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剛才,我很小心聆聽各位議員的發言。就特區政府應該何時為政制檢討進行公眾諮詢,議員所持的意見不盡相同。 建議盡早進行諮詢的劉議員,認為政制問題是複雜的,其他議員也表示,我們應當給予社會充分時間進行討論、凝聚共識。 也有議員認為如果能夠盡快明確將來的政制藍圖,會有利於香港將來的發展,可以提供足夠時間,讓代表社會不同利益的社群與組織,及早作出準備和部署,今後繼續促進公平、公開競爭及均衡參與選舉事務。 另一方面,也有不少議員表示,香港社會要做的事需要有先後緩急,而香港當務之急是振興經濟和解決財赤。在目前嚴峻的經濟環境下,要解決這些棘手的問題,已經使香港社會大費周章,用上了不少時間和精力。 倘若在這些問題以外,我們仍然要兼顧政制發展檢討這個課題,有某些議員恐怕整個社會未必能消化得了,而這個問題也難以全面獲得妥善處理,甚至有議員擔心這可能令國際投資者望門卻步。 劉議員也提及,今年特首的施政報告並沒有提到二○○七年以後政制發展的檢討,她質疑我們是否改變了施政方針和方向。主席,我可以明確表示,有關二○○七年政制檢討的方針和方向,一直都是堅定執行下去。 劉議員促請政府盡快進行公眾諮詢。就公眾諮詢的具體時間表,除視乎研究的進度之外,更重要的是我們要看政府整體的議程,以及施政的優先次序。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已經為香港社會未來一年,定下明確的工作目標,包括珠三角融合、振興經濟、解決財赤等問題。香港社會大致上是認同這些總的工作方向,認為政府應優先解決經濟問題。 雖然目標已經訂下來,但這些問題本身各自有其複雜性,不是三時兩刻便能解決或達成共識。在這環境下,倘若政府妄顧社會的承受能力,將政制檢討的方向現在就提出來,可能會加重社會上的壓力,為社會徒添爭議。 所以從這角度來看,我們認為黃宜弘議員所提的修正案,比較切合政府目前的想法。我們目前應該集中處理內部研究,然後在適當時候就二○○七年之後的政制發展檢討展開公眾諮詢。 至於何謂適當時候,由於社會內,包括這議會,均有多方面的意見,特區政府會鄭重其事、按部就班,就有關問題進行研究之後,才仔細考慮我們應該定一個怎樣的時間表進行公眾諮詢。 劉炳章議員表示應該在二○○四年立法會選舉後才開始諮詢,似乎這個建議在議會內也有部分議員贊成。我們也會考慮這方面的建議,現階段不會排除任何可能性。 政制檢討時間表 ─────── 《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已經清楚列明,修改二○○七年以後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所牽涉的機制。我們會依照三項原則處理二○○七年之後政制發展檢討。 第一,我們會遵照《基本法》進行有關檢討。《基本法》規定選舉安排須根據香港特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制定。《基本法》也訂明最終達至全面普選的目標。 第二,我們會確保有足夠時間進行廣泛的公眾諮詢。 第三,我們也會預留足夠時間,啟動《基本法》所訂定機制,以及處理任何所須的本地立法工作。 就何時為政制檢討進行公眾諮詢,我暫時沒有一個既定的時間表,但我可以跟議員說一說我的初步想法。 第二屆特區政府的任期會止於二○○七年六月底。我們不會將政制檢討留待二○○七年才處理。在二○○六年,我相信我們需要處理相關的本地立法工作。按照這工作目標,我估計較有可能在二○○四年或二○○五年期間處理公眾諮詢的有關工作。 在二○○三年,一如《施政綱領》中許下的承諾,我們會為二○○七年以後的政制發展檢討開始作適當準備和做內部研究。我們研究的範圍包括檢討的具體程序、公眾諮詢的步驟,以及整個過程應當用多少時間等。 實際行動促進政制發展 ────────── 今日也有不少議員提到政制事務局的工作,我在這裡也有少許回應。自去年七月上任以來,我和局內同事都集中處理二○○三年區議會選舉和二○○四年立法會選舉的有關事宜。 我們在好幾方面回應了民主黨派和其他黨派所提意見。例如,我們在二○○三年區議會選舉增加了民選議席,而二○○四年立法會選舉則提出了五區四至八席的方案。如果選舉管理委員會決定根據這方案保持現有五個選區,我相信對願意參政的政黨及政團和獨立候選人是比較方便,比較可以容許他們保留現有和選民的關係,推動他們在區內的工作。 第三方面我們也建議了在二○○四年立法會選舉,為候選人提供部分財政資助。所以只要我們局內辦得到的,我是很願意回應不同黨派議員的意見。 楊森議員提到我們星期一在政制事務委員會的討論,我有三點回應。其實○三、○四年的選舉,過去數月,在局內的同事和委員會的委員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進展。第二方面,有關高官問責制,我們也進行很多方面的討論,你們的意見我認為是寶貴的。但第三方面,有關二○○七年政制檢討的時間表,你們作為議員,可以提你們的建議要求,我作為主要官員,也有責任代表政府給予你們我們的回應,不一定滿足你們的要求,但這並不表示我們一定沒有理由。 陳偉業議員,你又舊事重提了,不過不要緊,我給你兩點回應。第一,我認為香港人其實是接受回歸,接受《基本法》、「一國兩制」,這也包括了香港的選舉制度。第二,我們推行了問責制,我們問責制的同事、陳議員及你們各位議員,都是行走在政治的江湖上,你們四年一次大選,我們五年一任,大家都是要面對公眾,面對香港傳媒,受公眾的監察。所以這個制度下,不可能在香港有獨裁的政治,任何特區政府提出來的建議、法案、預算案,都是需要立法會的認同、允許,我們才得以推行。在這個制度下,怎可能有獨裁的政治? 麥國風議員,很多謝你關心我們特區政府的民望,大家都是公眾人物,一如李國章局長前日所說,大家應該互相共勉。 主席女士,雖然今天的動議和修正案,主要談及時間表和處理政制檢討公眾諮詢的問題,但其實不少議員在發言期間都分別就二○○七年以後民主步伐的快慢提出了意見。我也想在這裡作一些回應。 劉議員和其他議員多次提及二十年。確實過去二十年,香港是按部就班地推動政制發展。八五年開始,我們有間接的選舉,有功能界別的選舉;九一年開始有直選;九五年,立法會全面選舉產生,委任制不復存在。 《基本法》規定,我們回歸後首三屆立法會逐步增加直選議席,由九八年第一屆的二十席增至二○○四年第三屆的三十席。這些改變正好說明香港的政制在過去近二十年不斷穩步向前。 劉議員,其實我有幾句心底話,想趁這個機會跟你說說,希望你會聽。首先,我很欣賞、很尊重你對政制發展的熱衷。其實不少議員跟劉議員一樣,都是以問責於政府為天職,以保障民主人權為己任。但是,劉議員,我相信你也會同意,推動民主人權、保障自由法治,不是任何一個人、一位議員、某一些政黨獨有的專利。我希望劉議員,或者你願意尊重你議會內不同的同事,或者你可以看得到,雖然我們的政見不同,大家都是為香港有顆火熱的心,我們達成共識的機會會比較大。 劉議員和其他某些議員指出立法會和行政長官未能由全面普選產生,質疑立法機關和特區政府的代表性。你們可以提出這套意見,但是我認為任何人都毋須對香港如此妄自菲薄,貶低香港本身的價值。 香港雖然不是全面「一人一票」產生行政長官或者立法議會,但是我們擁有一個問責、面對公眾的政府,我們透過公開、公平的選舉產生一個有代表性的立法議會,我們有健全的法治制度,我們有自由開放的傳媒,我們有廉潔和盡忠職守的公務員和制度。 行政和立法機關是根據《基本法》互相制衡、互相配合。政府的建議必須得到立法會支持才得以推行。 這些是香港賴以成功的條件,一方面是包含了其他地方民主體制的要素,另一方面也不斷保障了香港的民主自由和生活方式。我們要珍惜我們所擁有的,我不認為任何人應該妄下判斷說香港的現狀是沒有民主,制度是不健全的。 我跟在座各位一樣,很希望二○○七年之後,我們的政制發展可以繼續有進步,我深信只要我們充分發揮「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精神,我們可以透過二○○七年之後政制發展的檢討,進一步推動香港的民主進程。 主席女士,我謹此陳辭。 完 二○○三年二月二十日(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