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立法會:政制事務局局長就「功能界別的弊端」議案發言全文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三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就湯家驊議員和郭家麒議員分別就「功能界別的弊端」提出的議案和修正案所作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首先我要多謝在座各位議員昨晚及今早用了這麼多精神和時間,充分及全面地表達他們就這個議題的意見,對我們具有參考價值。

功能界別與《基本法》
──────────

湯家驊議員表示,增加立法會功能界別議席及選舉委員會當中代表功能界別的委員數目,是違反《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和第六十八條訂明,應按照「循序漸進」及「實際情況」的原則以達至普選的規定。其實要按照「循序漸進」及「實際情況」的原則以達至普選的最終目標,這個大方向我們在座各位議員和同事都是認同的。

但是我認為湯家驊議員的議案整體而言,是比較片面,不符合大家應該有的實事求是的處事方式。如果大家一見到要增加功能界別議席的建議,不去細心研究新增的功能界別到底是什麼,它背後所代表的選民人數有多少,以及其在社會上的代表性如何,就斷言說這個必然違反《基本法》,難免令人有以偏概全的感覺。

我們完全理解泛民主派議員對功能界別持有保留的態度,認為如果功能界別的議席在立法會和選舉委員會中有所增加,這與《基本法》邁向普選的目標有衝突,他們認為增加了功能界別的議席,以後要取消這些議席會更困難。

泛民主派議員的另一個考慮是部分功能界別的選民是以公司和團體票為單位,有違公開、公平的選舉原則。這方面的意見,政制發展專責小組在過去一年多的工作當中,在各個諮詢場合當中聽過、知悉過、注意過。

但與此同時,社會上也有意見認為應按照香港的「實際情況」,在增加立法會分區直選的議員數目的同時,應該適量增加功能界別在立法會和選舉委員會內的議席數目,涵蓋未有代表或未有足夠代表的功能界別,擴闊社會人士的參與,從而增加立法會和選舉委員會的代表性,作為邁向普選的過渡安排,體現「循序漸進」的原則。

此外,如果我們有更多的議席,是有利於更多社會人士可以參政,有利於香港可以培訓更多政治人才,為將來邁向全面普選作進一步的準備。

由此可見,就功能界別在○七、○八年選舉的安排當中,社會上確實是有多方面的意見。既然在社會未就「主流方案」達成共識之前,大家應該以比較開明、包容的態度,盡量利用一個開放的空間,討論不同的可能性。

「主流方案」
──────

原議案的第二部分提到專責小組日後發表的「主流方案」。專責小組現今正就第四號報告書進行公眾諮詢。我們希望大約在年中社會可就○七、○八年的問題達成共識。及後,我們便會發表第五號報告,開列主流方案,繼續爭取大家的支持。

雖然香港社會目前對如何修改這兩個選舉辦法,依然存在分歧的意見,例如對是否應該增加立法會的議席,正反兩面的意見都有,大家仍然要細心研究這一些議題。

但是有一個訊息是非常清晰的,有意見向我們表示希望可以通過增加選舉委員會的委員人數,及擴闊功能界別和選舉委員會的選民基礎,加深公眾參與兩個選舉的幅度,增強選舉制度的代表性。

日後我們釐定「主流方案」的時候,必定會充分考慮這些訴求,盡量在社會不同界別人士的要求當中,尋找適當的平衡點和共通點,推動兩個選舉制度向前邁進。

所以,主席女士,總括而言,我希望在座各位議員仍然留待我們發出第五號報告書時,然後才作最後的判斷。

修正案
───

主席女士,現在我想談談關於郭議員提出的修正案。郭議員提到要在不增加功能界別議席的基礎下,增加地方選區議席的數目。但明顯地,這個建議不符合人大常委會去年四月二十六日的決定,當中表明○八年立法會的直選和功能界別議席,必須保持現時一對一的比例這個原則。因此,我們對郭議員的建議,不能夠予以進一步考慮。

但我看到郭議員的這套建議蘊含着兩方面積極的態度。首先,他希望按照一個循序漸進的原則繼續推動選舉制度的發展;另一方面,我看到他是看重地區的意見。其實在過去兩個多月,我走訪超過十個區議會,今日下午都會去另外一個。在每一次場合,我都聽到很多區議員反映他們希望進一步參與選舉委員會的工作、參與立法會的工作,他們希望從而進一步反映地區的意見,所以我看到郭家麒議員這套建議的背後有一套積極的精神。

我想進一步回應湯家驊議員所表達的意見。湯家驊議員開列了我們自從回歸以來,直選的議席由二十席增加至二十四席、增加至三十席。他表示這是一個進步,就這一點,主席女士,我和湯議員大家是有一個共通點的。

湯家驊議員亦表示,如果到二○○八年立法會的組成依然是地區議席和功能議席是一比一的比例,他認為這是不進步的。他亦都認為如果在選舉委員會當中增加功能界別的代表,亦都是不進步。

但我想再重申,大家不要這麼快便下最後判斷。目前選舉委員會的選民基礎大約是十六萬人,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大約是二十萬人。如果到我們提出主流方案的時候,當中蘊含的元素是增加、擴闊選民基礎的代表性,這一點都可以是一點的進步。如果到我們提出主流方案的時候,可以增加直選的議席,亦同時增加一些功能界別的議席,當中這些功能界別的議席有新的代表性和新的選民基礎,大家可以到那個時候才作最後的判斷。其實增加議席可以增加參政的空間,對香港整體的政制發展有幫助。

湯家驊議員特別提到《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他認為現在這個選舉制度,這個功能界別的制度不符合國際公約,就此,我要表示不贊同。功能界別議席的選舉制度於一九九五年已經在香港的法院考慮過,當時的判決認為功能界別議席是合法的。湯議員亦特別提到,近日我和律政司司長就功能界別議席長遠發展方向所提出的論點表示不贊同。但我希望再一次更正湯家驊議員複述我們的論點,特區政府並未就功能界別長遠發展方向定下一個策略,我們只是在第四號報告當中反映一些我們接收到的意見。有意見認為,長遠而言,大家可以考慮由功能界別提名候選人,然後由市民一人一票選出代表,而這套意見認為,這有可能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

主席女士,我也想回應一下梁耀忠議員,他又是複述我和律政司司長所講的說話,但很可惜他現在不在這裡。他表示如果我們保留現有的功能界別,是符合最終普選的目標,我們沒有這樣講過,我們一向知道現時的選舉制度需要有進一步的發展,以及今時今日未達到最終普選的目標,○七、○八年亦未會有達到最終普選的目標。我知道梁耀忠議員及其他泛民主派的議員對於保留功能議席,或者進一步發展功能議席,他們是持不同的意見,但是我希望梁耀忠議員不要扭曲我們的說話,我們只是反映我們在公眾諮詢過程中收集到的一些意見,是表示長遠有甚麼發展的可能性,謹此而已。

普選是可以有直選,可以有間選,到香港有一天要達至普選的時候,我們當然要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以設計選舉的模式,但是我們應該持比較開放的態度,來討論終於怎樣達到普選的目標,是甚麼速度、是甚麼過程、是甚麼模式呢?今天和昨晚的討論,有不少議員提到過去二十年來,香港政治、政制、選舉制度的發展。一九八四年,當我們訂聯合聲明時,有兩條(條文)是重要的。第一,香港的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第二,香港的行政長官是經選舉或協商產生,訂聯合聲明時並沒有為香港長遠的政制發展訂下最終的普選目標。

主席女士,最終的普選目標是在訂立《基本法》的時候採納的,所以香港循甚麼速度,循甚麼模式,走甚麼歷程以達至最終普選的目標,我們是按照《基本法》的原則,並不是依照國際人權公約所訂的規定。國際人權公約是繼續適用於香港,這亦是因為有《基本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但是我們如何達至最終普選的目標,這是要依照《基本法》的原則和規定而邁進。

昨晚梁國雄議員特別提到香港似乎是有一個「一會兩局」的模式,有功能界別和直選議席同坐一個議事堂,他提到在北京有政協、有人大,是兩個不同的議會。可惜梁議員今早沒有到來開會,但我想有一點的回應,我想問梁議員是否支持兩院制?如果是的話,他可以讀一讀今天由前政務司鍾逸傑先生發表的一篇文章,也是代表工商專業聯盟提出的兩院制方案,如果梁國雄議員有兩院制的方案是想向政制發展專責小組提出,正如我們願意聽所有意見,我都願意聽他就這方面,是否有意見。

談到功能界別的存在價值,我認為我們應該看實質的證據。有好幾位議員提及,功能界別本身都是人才輩出的,正如直選議席也都是人才輩出。李柱銘議員提到一九八五年時,他是循法律界的議席晉身立法機關,當年也有司徒華前議員加入立法局,譚耀忠議員也是在差不多二十年前,在議會一坐都差不多二十年了,是循工會的界別出線的。而近日有田北俊議員、周梁淑怡議員由功能(界別)轉去地區直選,而立法會內會主席劉健儀議員是功能界別的議員。所以各黨各派透過功能界別都為香港提供了一些政治人才。我亦高興湯家驊議員確認功能界別都可以為香港產生政治人才,而他質疑的是原則,他質疑到底這一類議員能否關心全港的事務。李永達議員,剛巧他也不在此,他也表示最重要是議員能否為全港服務。其實,我們已經有一個很實質的例子,提修訂案的郭家麒議員,他作為立法會議員,作為(區議員在)地區的區議會當中的工作,他都是關心全港的事務,關心維港是否填海,關心中西區舊建築群如何處理,這是點滴的例子,每一個議員,無論他出身如何,代表甚麼界別或功能,都可以為全香港服務,亦應當為全香港服務,這是大家宣誓就職時的承諾,是擁護《基本法》的承諾。所以,我們不要「一竹竿打一船人」,把功能界別說成一無是處,單仲偕議員也同意功能界別並非一無是處。

主席女士,我亦都要多謝鄭經翰議員這麼關心我的教育背景,讀過甚麼學校,我知道他的孩子也都在香港華仁上過學,他問我用甚麼態度處理這一份比較具挑戰性的議題。我想告知主席女士、各位議員,包括鄭經翰議員,我們在「港華」讀書時是很著重、要尊重香港自由的風氣、自由的態度,也叮囑我們長大成人之後要有責任感。所以我覺得我們可以在香港回歸前後,處理這些對香港重要的議題,承接香港自由法治的精神,推動香港政制進一步發展,我作為主要官員,亦連同各位議員可以共同為香港探討及盡一點力,看看是否可以推動政制發展,我覺得是有意思的。無論過程是有點曲折,每一天是有一點挑戰,長遠而言,只要我們能夠共同努力,建立這套共識,可以為香港做點事,大家都有一點貢獻。

結語
──

主席女士,香港確實是一個相信進步的城市。我們求學的時候如是,大家做各行各業的代表也如是。我們處理○七、○八年的問題,也應當抱着同樣的心態。

政制發展專責小組和特區政府絕對不希望香港的選舉制度原地踏步。○七、○八年是我們邁向最終普選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一個中轉站。如果我們能夠成功推動這兩個選舉制度向前邁進,這將為我們日後落實在香港全面普選提供一個穩健的基礎。

當然我知道要在這個議會之內取得三分之二議員的支持,要贏取得四十票的認可是殊不容易。但無論如何,專責小組都會悉力以赴,與香港社會共同努力,善用當前的機會,使香港能夠朝着普選這最終目標邁進,亦希望我們這個選舉制度能夠更符合香港市民對香港政制發展的期望。

主席女士,我謹此陳辭,懇請各位議員反對原動議和修正案。



二○○五年三月十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