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詞

政制事務局局長就劉慧卿議員所提出的議案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二月二十日)下午在立法會的會議上,就劉慧卿議員所提出的議案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劉慧卿議員的發言一向都轟烈,但今日我相信不需要講到生與死,大家平心靜氣地辯論一下。

  劉慧卿議員的議案是建於兩項假設,就是中央政府不依《基本法》辦事,並且會干預香港的內部事務;第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是需要捍衛的,而背地裏的假設是「一國兩制」的原則是有受到損害的風險。

  這兩個立論都與事實不符,因此我要開宗明義表明反對劉慧卿議員的動議。

九七年前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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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談到回歸前和回歸後的安排,在過去二十多年,中央政府和香港政府都一直盡了很大的努力和做了很多工作,以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

  中央政府也在《基本法》當中闡述和開列了國家對香港的長遠方針政策,以及香港回歸之後在政治、經濟、社會等各方面的制度,就這兩方面,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我們先講一九九七年之前。部分香港人雖然見到《聯合聲明》以及《基本法》的起草過程,他們依然對香港九七之後能否可以繼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有些疑惑,所以曾經出現過移民潮。但其實這移民潮在九七年之前已經停止,而在澳洲、加拿大和其他外國的香港移民也逐步回流。這是香港人首先能夠洞察到,回歸之後香港的狀況是會良好的,所以才會有這個意識形態和心理上的改變。

  在回歸之前的十三年,我們做了很多方面的安排。我來舉幾個例子:

  第一,在司法制度方面,我們九五年在中英聯合聯絡小組達成共識,香港的司法制度要延續下去,繼續行《普通法》,就要成立終審法院。所以在九五年達成共識之後,我們隨即進行立法,並且為在九七年七月一日正式成立終審法院作充分準備。自從回歸以來,大家也可清楚見到,所有在香港形成的案件都是在香港的法院審議,而在外國,在新西蘭、澳洲和英國的資深法官,依然來參與香港終審法院的工作,這證明香港的司法工作具有國際水平和信心。

  第二方面,為着維繫香港在回歸後與國際之間的聯繫,我們率先在九七之前作了很多安排,讓香港可以繼續參與世界貿易組織(世貿)、世界衛生組織、亞太經貿合作會議等等的會議和工作。

  第三方面,我們為着要確保香港能夠保持國際都會的地位,在九七年之前,已經將二百多條適用於香港的多邊協議,在九七年之後,可以繼續在香港實施。除了多邊協議之外,我們在九七年之前也已經開展了很多方面的雙邊協議的工作。九七年之前約有一百條這類雙邊條約,包括民用航空的協定、逃犯移交、司法互助等各方面的工作已經開展了。全賴當年的努力,今日香港航空公司的飛機可以飛往世界各地,而各國航空公司也可以繼續來香港提供航空服務。

  第四個例子我想提一提的是,九七年之前我們也已盡了努力,去安排九七年七月一日已經可以即時簽發香港的特區護照。為着配合特區護照的簽發,我們透過中央政府和香港入境處的努力,時至今日,香港與一百三十五個國家和地區簽訂了免簽証的安排,方便香港人到外國和其他地方經商、旅遊。

  我舉這麼多的例子,是希望大家明白,我們在回歸前和回歸後所盡的努力,是希望香港的制度可以得以延續。除了我剛才所講的幾方面,還有其他香港人會覺得息息相關的事情,例如九七年前我們正式立法成立了香港金融管理局,確保香港的港元繼續有國際的地位;如此種種的工作,在九七年之前已經奠定了非常良好的基礎。

  我再講講關於九七年之後。

九七年之後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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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七年之後,「一國兩制」繼續有新的發展空間。

  第一個例子我要提的是,大家都知道,在二○○三年,我們與中央簽訂了《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為甚麼可以有這一套安排?就是因為九七年之前香港加入世貿,作為一個獨立成員的身分,以中國香港的名義,繼續參與世貿的工作。在國家加入世貿之後,大家都是世貿的成員,就可以按照世貿的安排,簽訂自由貿易協議。

  從此以後,香港所有產品可以零關稅進入內地的市場,而香港的服務提供者和香港的專業人士也可以按照這套《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進入內地的市場。這些都提升了香港作為一個國際貿易、金融以及航運中心的地位。

  自從○三年簽訂了《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到現在,在香港成立地區總部和辦事處的國際公司,已經由大約五千四百間增加至六千三百五十間,這個增幅於過去三年是有百分之十七的。我相信在回歸之前,沒有人會想到根據《基本法》、「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會有這些新的發展空間,沒有人會想過香港與內地可以有自由貿易協議的安排。

  我要舉的第二個例子是,我們在簽訂了CEPA之後,其實也落實了內地同胞來香港旅遊的「自由行」。時至今日已經有超過一千六百萬內地人士根據「自由行」的安排來香港旅遊。臨近聖誕,大家可以見到市面非常「旺」,這個安排也有助於自從SARS結束後,拉動香港的經濟增長和使就業情況有所改善。

  第三個例子我要提的是,早幾個月大家都非常關心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的選舉,陳馮富珍女士可以以中國公民和香港專業人士的身份參與這個選舉。回歸之前,我相信沒有人會想過,在「一國兩制」的安排下,香港的專業人士可以代表國家參選,在一個國際組織內擔當最重要的職位。

  所以,我作兩點簡單的總結。

  第一,「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在香港回歸之後其實有很多新的發展空間。

  第二,我們在回歸之前做了那麼多工夫,奠定了那麼良好的基礎,我們當然希望「一國兩制」繼續成功,會好好珍惜,只會保護,不會損害。

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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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慧卿議員今日的動議也有提及選舉,選舉也是對大家作為議員和政黨非常關心的事宜。

  中央政府一貫的政策是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在選舉事宜上,我們也會絕對依照香港的法律來辦事,確保每一場的選舉都是公平、公開、公正地舉行。在剛剛完成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的選舉和明年三月將會舉辦的行政長官選舉,我們都會一如既往,依法辦事。

  其實大家可以見到,在過去兩、三個月,反對派的議員就選舉委員會和行政長官的選舉發表了很多言論。但是很多他們所提出擔心的問題,都是言過其實,事實已經證明在十二月十日所舉辦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是公平、公開、公正,而不同的界別已經表達了他們對不同候選人的支持,結果大家是有目共睹,也是願意接受的。

  兩個星期之前,我們在立法會辯論關於立法會落實普選,如何在普選的情況下組成立法議會。當時我說,不論在立法會選舉或區議會選舉,有超過一百萬香港市民投票,是沒有人可以操控的。同樣,選舉委員會二十萬的選民基礎,以及出來投票的五萬六千個選民,他們的選擇也是沒有人能夠操控的。

  特區政府方面,我們的態度一向非常開放。《行政長官選舉條例》本身的設計,就是要容納多於一位候選人出來參選。大家可以回顧,在去年提出的二○○七/二○○八年政改方案的建議,我們當時提議將五百多位區議員納入選舉委員會,單在這五百名區議員中,大家都清楚已經有二百名區議員富有反對派背景,而單靠這二百多人已經可以達至八分之一的(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門檻。所以反對派在過去幾個月趨之若騖的「入場券」,其實去年這個時間已經可以獲得。

  世界的事情往往是很奇怪的,去年可以探囊取物的卻要否決,今年決定參與第三任行政長官的選舉,就要努力去爭取。但不要緊,香港的選舉是公平、公開、公正的,只要有能力、有決心、有立場,都可以參與選舉。

  在我作總結之前,我要回應兩方面的言論。第一方面是關乎到香港的政制發展;第二方面是關乎到電盈的問題,因為主席女士,今日有不少議員都提過這兩方面的問題。

  我要重提的是政制發展的事宜。大家須記着,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成立是根據國家的憲法第三十一條,這是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基礎。而根據國家憲法第六十二條,人大可以決定香港特區成立各方面的制度,這包括香港根據《基本法》所訂定的政治體制,並且根據憲法第六十七條和《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人大常委對《基本法》擁有解釋權。

  所以在「一國兩制」之下,我們對香港的政治體制,包括對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如果要作出修訂,人大常委會是有最後的決定權,中央對這個問題也有憲制上的權責,可以審視。

  我們要在香港達至普選的目標,有一個根本的道理大家都明白,我相信也會緊記,就是在香港之內,包括在立法會和香港社會,我們要達成共識,我們也要與北京達成共識,這樣,這條路才可以行得通。

  關於電訊盈科出售資產的事宜,香港對電訊的規管是既公開,也具非常高的透明度。香港的法例並沒有限制外資擁有電訊公司的資產或股權,作為世貿的一個獨立成員,中國香港是會嚴格遵守對世貿就開放電訊市場的承諾來辦事。在電訊盈科有限公司建議出售資產這事情上,香港特區政府一直都按照《電訊條例》有關條文去處理。

  雖然特區政府不會對電訊盈科有限公司建議出售資產一事的發展和有關方面的商業決定作出評論,但是我們可以說,一般而言,就涉及上市公司的實益擁有權有所改變的事宜,證監會的責任是根據有關的法例和規則,以及守則和指引,包括《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購回守則》,處理可能出現的規管事宜。一般而言,上市公司的股東可以在市場上自由售賣他們的股份,有關的交易純屬商業決定。證監會一直有留意事件的發展,以確保有關的法例和規則,以及守則和指引等,得到遵守。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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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女士,總括而言,我認為今日的動議辯論是反映了劉慧卿議員和個別反對派議員的一個心態,就是永遠希望有機會可以指控「一國兩制」沒有落實,是不成功的。其實我們在香港多年以來,已經很多次聽到這些「狼來了」的論調。

  我舉一些例子。例如九七年之前,有本議會議員表示,九七年之後可能離開香港,不可以再回來。當時講得繪形繪聲,但事實證明,在回歸之後,香港絕對有出入境自由,也絕對有言論自由,所以不論是本會議員或者市民,在香港或者在外國發表任何言論,他們依然可以按照作為香港永久居民的身份自由出入。

  第二個例子我想再提一提的是,在過去九年,反對派的議員用了很多不同的機會來預測香港法治已死。第一次聽得比較清楚的是在九九年,我們就居留權的事宜要處理,要透過國務院申請《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的釋法。當年反對派議員講香港的法治受到衝擊,事實證明這是沒有根據的。時至今日,每一件在香港發生的案件都在香港的法院審結,香港終審法院的判決永遠能夠按照香港的《基本法》和香港的法律來執行。

  每一段不同時間,大家都可以看到,有時是立法會議員,有時是其他團體和個人在香港的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有好幾個例子:例如領匯事件;例如(立法會)主席按照本會的議事規則所作出的判決;又例如關於校本管理的實施。

  所以香港的司法制度其實是非常蓬勃,也可以繼續開展,達至國際水平。這些「狼來了」的論調我們已聽得多,但是它們是沒有根據的。所以我想講一句,如果劉慧卿議員是希望香港的選舉制度和普選的安排能夠落實,便要摒棄這些「狼來了」的做法。與其不斷抗拒合作,倒不如轉過來,大家多些商量、多些研究。

  我在這次發言的早段,特別重提九七年之前,我們要成立終審法院,我們要安排特區護照的簽發,在九七年之後,我們要爭取可以落實CEPA、「自由行」,其實我是想表明我們工作的方針和態度。要為香港解決問題,我們有需要正視情況,擺出誠意,願意香港和北京能夠互相配合,為香港人謀求福祉。

  我真是誠意希望反對派的議員可以同心同德,為香港做點實事。主席女士,我謹此陳辭,懇請各位議員反對劉慧卿議員的動議。



2006年12月20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