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四題:特區政府與內地部門的常設合作或通報機制 |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九日)立法會會議馬力議員的提問和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現時香港特區政府與內地有關部門之間有哪些常設的合作或通報機制;每個機制成立的目的和日期、目前的成員名單,以及在過去兩年舉行會議的次數和討論的事項。 答覆: 主席女士: 現時特區政府與內地部門間按照《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和「一國兩制」的原則所成立的主要常設合作或通報機制以及相關資料詳列於附件。在這些機制之下,尚有為數不少不同類型的工作小組、技術小組及工作層面的接觸,在此不能盡錄。 除了常設的合作或通報機制外,特區政府政策局和部門亦因應本身的工作需要,與內地相關部門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合作與交流渠道,在工作層面上進行接觸和交流。 完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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