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政府回應立法會事務委員會動議

  就傳媒查詢有關落實普選立法會的模式以及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今日(五月十九日)提出的動議,政府發言人回應如下:

  「特區政府當前任務是要按照人大常委會去年十二月所作的《決定》,處理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至於長遠落實普選立法會以及功能界別選舉的存廢問題,由於現階段社會上仍有多種意見,此事需要詳細討論和考慮。落實普選立法會的安排將由二○一七年選出的行政長官處理。因此,現時並非就落實普選立法會的模式作最後定論的時候。」

2008年5月19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