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回答傳媒提問(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六月三日)出席立法會《種族歧視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後,回答傳媒提問的內容:

記者:民主黨表示會動議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要求政府公布個別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的薪酬。你們會否待他們引用特權法後才公布這些資料?還是會考慮提早公布?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關於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的薪酬,行政長官在上星期六(五月三十一日),已就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所批准的薪酬範疇──最高點和最低點,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薪酬的增薪點的分佈,作過交代。我們現在擴展政治委任制度,增設兩層政治委任的官員,整體動用的公帑,立法會、傳媒和公眾是可以監察得到的。我們亦認為現在已提供的資料足夠向公眾交代,所以在現階段沒有再進一步的補充。

記者:有議員和公眾或許會覺得政府有所隱瞞,這會否影響政府的管治和威信?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今次這套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的政治委任,是完全按照去年十月向立法會提交的建議,以及十二月財務委員會所批准的編制來辦事。多年以來,政府的首長級公務員──在D1、D2和D3的這一層公務員,都有增薪點。整體上大家也知道在每一層級的增薪點的範圍是多少,但個別公務人員在哪年達至哪一個增薪點是沒有公布的。所以現在我們對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的做法,是貫徹多年來的做法。但我們當然明白立法會支持開設這些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的職位,動用的公帑是需要向公眾交代,所以行政長官在上星期六已經就副局長及局長政治助理的薪酬分佈全面向公眾交代。我們認為在現階段大家根據這些資料是可以監察得到政府的工作的。

記者:陳祖澤先生昨日指現在有些商業機構也會公布其董事薪酬的實數,因此政府也應該與時並進。現在有議員建議引用特權法,你們會否考慮在議員未引用之前作公布,還是待他們引用有關法例之後才處理?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特區政府不同部門、不同層次的官員所動用的公帑數目,我們在每年的財政預算案以及不時在立法會回應質詢時都會交代。在動用公帑方面,我們是以非常負責任的態度面向市民的。我們目前所作的委任是完全按照我們向立法會提交的建議以及財務委員會的批准來辦事,亦符合我們多年來處理首長級公務員及其他層級公務員薪酬的安排。對於向公眾交代,我們是看重的,亦是有做到的。我相信不同的黨派都會看到我們今次的立場,我希望大家繼續支持我們按照立法會的批准來擴展政治委任制度。

記者:保安局的局長政治助理盧奕基披露了他擁有居英權,今日有議員覺得保安局的局長政治助理職位會接觸很多敏感資料,質疑他應否擁有外國國籍。對這個問題你有甚麼看法?局長政治助理的國籍問題是否也是由他們根據個人意願而決定?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大家應看到一九八八年的《基本法》徵求意見稿原先提出副保安局局長是否應該只可以擁有中國國籍,而不能有外國的居留權;到了一九九○年訂立《基本法》時,這項有關副保安局局長的條文被刪除。所以《基本法》的立法原意非常清楚,只可擁有中國國籍而不能擁有外國居留權的規定,只適用於司長、副司長、局長以及數個紀律部隊部門的主管。在副局長和紀律部隊部門副處長的層級,是不會規管的。所以,《基本法》既然不規管副局長的層級,也不會規管局長政治助理的層級。特區政府的立場是,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這兩層同事如何向公眾交代他們是否擁有外國居留權,以及他們的個人決定,我們都是尊重的。

記者:當年除了保安局和銓敘局的副局長外,是否也有考慮過其他的副局長?政府會否公布一些當年討論《基本法》的細節,讓大家參考以了解是否政治委任的副局長便不需要(有國籍的限制)?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關於《基本法》的討論,如果大家翻看《基本法》的徵求意見稿和一九九○年《基本法》的立法,情況是非常清楚的。在一九八八年提出草案時是已經考慮過副局長及紀律部隊部門的副處長這層級,將建議範圍收窄至不包括其他政策局的副局長,而只建議可能要考慮包括副保安局局長和副銓敘局局長。到最後立法時,連這條款也刪除了。所以在最近這段日子我們向大家解釋,特區政府是按《基本法》辦事,只可擁有中國國籍和不能擁有外國居留權的(規定)是適用於司長、副司長、局長和相關的部門主管這一層,但不適用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那一層。我們會尊重他們的個人決定。

記者:接連有兩位前高官,王永平和陳祖澤都以「stupid」來形容政府今次的處理手法,你有何意見?是否政治敏感度不足?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是完全按照《基本法》辦事和處理國籍的問題。我相信王先生和陳先生均明白《基本法》的草擬背景。至於我們如何處理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的薪酬問題,我相信兩位舊同事均明白,一向以來,首長級和其他層級的公務員的薪級範疇的增幅有上下限,我們一般是不會公布個別同事所屬的增薪點。

記者:王先生說:「It's politics, stupid」。法律上,人人都知沒有違反《基本法》,但政治方面的考慮是否不足夠?他的說法對嗎?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依法辦事,按照《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是特區政府自回歸以來堅定不移的方針和政策。多謝大家。

2008年6月3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