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族歧視條例》全面實施 |
《種族歧視條例》及推廣種族平等和消除種族歧視的相關架構,由今天(七月十日)起全面實施。 《種族歧視條例》中授權予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有關執行條例職能的條文於去年十月已經生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現指定七月十日為《種族歧視條例》其餘條文開始實施的日期。此項指定是今天在憲報刊登的生效公告而作出的。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說:「這是加強法律保障以消除種族歧視,和在社會推廣種族平等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平機會負責執行《種族歧視條例》。由今天起,平機會獲賦權處理就種族歧視作出的投訴,並就有關事宜進行調查。 在今天同時實施的還有《種族歧視(平等機會委員會提起的法律程序)規例》、《種族歧視條例》下的僱傭實務守則、及由平機會根據《種族歧視條例》制訂的兩條規則,即《種族歧視(正式調查)規則》和《種族歧視(調查及調解)規則》。 平機會亦負責推行公共教育及宣傳工作,以促進不同種族群體人士間的平等機會及和諧。 政府會向平機會提供額外撥款,以全面推行《種族歧視條例》,包括相關的推廣和公眾教育工作。 與此同時,政府會繼續加強對少數族裔人士的支援服務,以便他們融入社會。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早前撥款資助四個非政府機構,在香港成立及運作四個少數族裔支援服務中心。設於灣仔及元朗的兩間中心已分別於二○○九年五月及六月開始運作。其餘的兩間中心很快亦會開展服務。其中一間中心會提供集中的電話傳譯服務,以協助少數族裔人士使用公共服務。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種族關係組會繼續直接或透過非政府機構,向少數族裔人士提供其他支援服務,以滿足他們的特別需要。這些服務包括以少數族裔人士語言廣播的電台節目、在機場提供的流動資訊服務、少數族裔社區支援小組及社區發展小組、語言班及以少數族裔語言印製的服務指南。 完 2009年7月10日(星期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