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政府回應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有關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報告書

  就今日(二月三日)提交立法會省覽的政府帳目委員會(帳委會)報告有關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的部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會與公署研究及跟進帳委會的建議。

  發言人說:「公署是一個法定的獨立機構,其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工作是由公帑支付的,資源必須用得其所。」

  「我們得悉帳委會肯定公署在減少公署開支方面的努力,但亦知悉審計署署長報告書內關於公署在管治及行政上的不足之處,並對數項有關事宜表示關注。個人資料私隱專員亦已於今日較早時就此表示會接受帳委會的意見,並會積極跟進帳委會的建議及落實公署各項重要工作。」

  「自審計署署長發表報告書及帳委會在二○○九年十二月進行聆訊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一直與公署合作,實行多項改善措施及跟進工作。」

  「帳委會報告指出公署沒有充分重視在機構內建立有效及正規的企業管治架構及制度的重要性。在加強企業管治的事宜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支持公署設立一個管治及符規小組,協助公署加強符規和管理的工作,並將有關措施制度化,以強化管治。我們會支持公署的跟進工作。」

  「與此同時,我們會繼續監察公署的整體表現,包括審查公署的開支、財務及運作報告,以及定期與公署舉行工作進度檢討會議,我們亦已安排更多工作層面的會議,以加強監察公署的開支及運作情況。」

  「另外,我們鼓勵公署加強執法及宣傳推廣的工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計劃在二○○九/一○年度及二○一○/一一年度,向公署增撥額外資源,以聘請額外人手加強公署在執行法例及宣傳推廣方面的工作。」

  「為令公署有更多空間去運用資源,經諮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後,我們亦已同意提高公署的儲備金的上限,由現時的五百萬元(約佔本年度經常性撥款的百分之十一)提升至年度經常性撥款的百分之二十,讓公署在財政上有較大的彈性以應付運作上的需要。」

  「有關提升公署的工作表現方面,我們會研究及跟進帳委會及審計署對公署在投訴管理方面的建議。在這方面,公署同意盡快清辦逾期投訴個案,並會就未能符合四十五日內向投訴人送達拒絕通知書的規定,向個人資料(私隱)諮詢委員會及當局提供統計資料及風險評估結果,並將此問題設為會議的常設議程項目,直至問題得到圓滿解決為止。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將會在該諮詢委員會內及透過與公署舉行的工作進度檢討會議上,密切監察跟進工作的進度。」

  「此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檢討中亦提出了相關建議,以諮詢公眾是否同意刪除條例內有關中止調查決定須在四十五天內作出的規定。我們現正分析和整合諮詢期內收集到的意見,並會就有關建議作出跟進。」

  「至於有關公署的服務表現指標,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正與公署訂定合適的成效及生產力指標,以期在二○一○/一一年度的管制人員報告中反映。」

  「政府非常重視審計署署長及帳委會報告書的建議。我們會在尊重公署獨立運作的基礎上,支持公署落實跟進工作,以改善其管理及行政運作。」

  「我們會按照既定程序,在五月就帳委會報告向立法會提交政府覆文,以匯報跟進工作的進展。」

2010年2月3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