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納入人大常委會議程 |
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今日(八月十六日)建議把行政長官報請批准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和報請備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修正案(草案)納入人大常委會會議議程,並將於八月二十三至二十八日的會議上討論一事,特區政府發言人回應如下: 「特區政府感謝人大常委會把行政長官於早前報請批准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和報請備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修正案(草案),納入他們於八月二十三至二十八日舉行的會議議程。」 「如人大常委會在審議過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正案(草案)後,對有關修正案(草案)分別予以批准或備案,整個修改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五部曲』的法律程序便告完成。」 「載有兩項修正案(草案)的報告及關於兩項修正案(草案)的說明已上載至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網頁(www.cmab-cd2012.gov.hk/tc/related/index.htm)。市民亦可於明天起到各區民政事務處的諮詢服務中心查閱有關文件。」 完 2010年8月16日(星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