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回應傳媒提問(只有中文)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出席地利亞教育機構屬下中學第四十五屆畢業典禮後,回應傳媒提問的談話內容:

記者:外交部特派員公署在堅尼地道已有辦事處,增批一幅土地予公署,是否有此需要?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外交部特派員公署在香港根據《基本法》處理香港的外交事務,對香港作為特區扮演重要的角色。多年來,我們在香港安排國際會議,中央政府都很支持。較近期大家可以看到,在菲律賓人質事件中外交部為香港反映了很多意見,在關鍵時刻處理了一個大家都關心的議題。在香港社會當中,他們亦很鼓勵年青一代多認識國家的外交政策和關於外交發展的歷史。所以,他們在堅尼地道原有的辦公室需要擴充,經特區政府、行政會議審議後,認為這是有需要的,亦合乎香港整體的利益,而作出批准。

記者:這事是否需要作公眾諮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香港,就土地用途,行政會議有權按照特區政府的政策予以批准,一切都是按照我們的政策和法例來辦事。

記者:但只是一千元,為何會以這樣的低價賣出?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香港,符合公共政策的批地,我們往往都會以一個象徵式的批地價格來做,例如很多社會機構、學校和醫療機構等,只要符合公共政策,我們都會以這種方法批地。對香港外交的事宜,我們當然要依照這政策來辦事。

記者:但有關需要在哪裏?是否由於外交部可能會有更多專員來香港辦公,所以需要更多地方?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這是他們內部作出了評估,需要有更多樓面面積和空間來舉辦活動,亦需要擴充居住的地方,所以我們相關的部門在審議後,向行政會議提交了報告。

2010年11月25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