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立法會五題:公眾諮詢工作

  以下為今日(七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淑莊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答覆:

問題:

  過去,政府均就重大的公共政策,例如二○○三年的《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和二○一○年的政制發展方案等進行公眾諮詢,有關諮詢工作亦為政策制訂和立法過程中的程序。但就《2011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政府卻以二○一○年立法會補選的投票率和社會對因立法會議員辭職而要進行補選的輿論為基礎,決定無須進行公眾諮詢便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決定不就《條例草案》進行公眾諮詢是否說明政府已調整就重大政策建議進行公眾諮詢的原則;若是,政府現時決定是否進行公眾諮詢、進行公眾諮詢的形式及分析公眾意見後應用諮詢結果的原則是甚麼;若否,不就《條例草案》進行公眾諮詢的決定如何符合該原則;

(二)鑑於除了因立法會議員辭職而引致立法會議席出缺的替補安排外,《條例草案》亦涵蓋因議員離世或被解除職務而出缺的替補安排,為甚麼社會就二○一○年立法會補選表達的意見,可被理解為等同市民亦會支持《條例草案》中剝奪選民在該等補選的投票權利的建議;鑑於政府未有就因議員離世和被解除職務而出缺的替補安排收集市民意見,有否評估《條例草案》會否引起社會爭議;若評估為會,政府會否因此考慮撤回《條例草案》;若評估為否,原因是甚麼;及

(三)政府可否承諾,將來必定會就所有與政治制度、選舉制度和公民權利有關的政策修訂進行公眾諮詢;若不能作出該承諾,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

  特區政府的既定方針是盡可能公開、具透明度和向公眾負責。政府積極回應市民關注的事項,在制訂政策與計劃時仔細聆聽市民通過不同渠道發表的意見。在各施政範疇,由相關決策局和部門決定如何就負責的政策建議進行公眾諮詢,民政事務局及轄下部門會在地區層面提供支援。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政府並無改變諮詢公眾的方針。各決策局在考慮展開諮詢工作時,會顧及幾項重要原則,包括:應及時展開諮詢,讓市民有足夠時間表達意見;清楚說明諮詢的目的和可供選擇的方案;向公眾披露與問題有關的詳盡資料;以及確保諮詢工作有足夠的宣傳等。

  我們理解近日社會上就《2011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諮詢安排的意見。在處理這個重要議題時,政府一直都十分重視社會上的討論及公眾的意見。

  去年一月,五名立法會議員辭職觸發補選,所謂「公投」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市民普遍不接受議員任意請辭和迫使動用大筆公帑進行補選,認為必須堵塞漏洞,防止類似情況再次出現。立法會內超過一半議員亦贊成修例。

  過去一年半,社會上對堵塞漏洞的辦法提出了不同的建議,並有所討論。約兩個月前,政府提出建議方案,之後立法會內外就此進行了熱烈討論。在聽取了有關意見後,政府於上星期對先前的方案提出了修訂,建議空缺先由離任議員同一名單的候選人遞補;當同名單上沒有候選人願意或者可以遞補,則由大選中餘票最多的名單上的候選人遞補。如果上述方法未能填補議席空缺,則會舉行補選。這修訂積極回應了社會上對遞補方式提出的意見。大家知道,政府已決定以修訂草案為基礎,展開公眾諮詢,進一步聽取社會上的意見。政府會充分考慮在公眾諮詢期間收集到的意見,在二○一一至一二年立法年度內恢復及完成立法工作。

(二)政府一直聽取意見,修訂了先前的建議。然而,仍然有不少意見認為,遇到議員離世或病重等原因而引致議席空缺時,應可以考慮繼續用補選方式填補空缺。

  考慮修例堵塞漏洞,是社會上普遍認同的做法,政府有責任去回應廣大市民的關注。我們希望社會對這個問題進行理性的討論,凝聚更大的共識,堵塞漏洞,確保市民的關注得到回應。

(三)這屆特區政府從任期開始就說明施政「以民為本」,向公眾負責是政府的既定方針。例如約一年前這個時候,政府經過公眾諮詢,以超過三分之二的大多數,通過了政改方案,推動香港政制踏出重要一步。同樣,有關未來重大政策的制訂或修改,政府會因應議題和社會各方的意見,認真處理公眾諮詢的安排。

2011年7月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