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題:相互理解尊重和諧共處 |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秀蘭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的答覆: 問題: 據報,就內地訪客在港鐵車廂內飲食被本港市民即場批評的事件,北京大學孔慶東教授在電視節目上指「凡是用法制維持起來的秩序,說明人沒有素質,沒有自覺,不打就不好好幹,不好好活,說明一個字──賤!」,批評香港人只懂守規矩,缺乏人文質素。報道又指此事顯示兩地法治精神的差異,和社群之間的文化及身份矛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孔慶東教授有否對港人作出其他的批評;如有,詳情為何;上述事件發生後,其他內地學者有否對港人的言行作出批評;如有,這些學者是誰及所屬的大專院校為何; (二)過去十年,特區政府調撥了多少資源在內地宣傳香港的法治優勢;除官員及商界之外,宣傳對象為何,有否包括大專院校及傳媒;當局有否評估該等宣傳的成效;若有,成效為何;若否,當局會否制訂工作計劃跟進,以及計劃內容為何;及 (三)當局會否向公眾重申特區政府維護法治精神的決心,以及有何行動顯示決心;如何聯同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當局有何具體工作消弭本港與內地人民之間的文化及身份衝突? 答覆: 主席: (一)我們在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舉行的立法會大會上,已書面回應了立法會議員的類似提問。我們表示有留意到一位北京大學教授於本年初在內地網絡電視節目中發表的言論,引起本港社會廣泛迴響。特區政府一貫尊重並維護言論及學術自由,但有關言論已超越學術範疇,而且帶有侮辱性。特區政府絕不認同,亦不能接受該名教授所作出的不當言論。至於其他學者有否作出對港人的言論,我們沒有特別留意,亦不會逐一統計及分析相關意見。 (二)特區政府一直靈活調撥資源,透過在海外和駐內地辦事處,以不同途徑,包括安排高層官員外訪、在公開場合(包括高等院校)致辭和發言、接受當地的傳媒專訪,以及舉辦其他不同形式的活動,在海外和內地推廣和宣傳香港。這些推廣活動很多時候會介紹香港的最新發展以及各方面的優勢,包括香港的法律制度和法治。 特區政府亦透過「訪客贊助計劃」,邀請海外和內地貴賓到訪香港,與特區政府部門代表及社會不同界別人士會面,親身了解香港的情況。 除了一般的推廣和宣傳活動外,律政司一直致力推動與內地政府機關在法律事務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內地政府機關的法律工作人員可通過交流計劃來港學習普通法。有關計劃自一九九九年起舉辦,至二○一一年共有一百六十五名內地法律工作人員完成「計劃」。律政司亦與部分省市的司法廳/局作出交流合作安排,互派人員到對方機關作短期交流。律政司亦會連同香港的律師團體在內地舉辦活動以推廣香港的法律及仲裁服務,例如二○一○年七月在上海舉辦的「香港法律服務論壇」(有關論壇今年下半年會再度舉辦)。此外,內地的政府機關人員以及律師等亦不時往律政司作交流訪問,聽取關於律政司的工作及香港法制的簡介。透過上述的交流活動的項目,可增進兩地對法制的相互了解,包括香港的法治情況。 (三)香港法律制度所確立的法治原則,為個人及機構提供保障,無疑是香港賴以成功的關鍵因素。特區政府維護法治精神的決心,毋容置疑。 《香港鐵路附例》(《附例》)就車費及車票、乘客的行為,以及公眾人士在鐵路範圍內的活動等方面作出規管。在處理乘客的不當行為時,港鐵職員一般視乎情況的嚴重性,向乘客作出勸喻或發出警告通知書。如屢勸無效,港鐵職員會向乘客索取相關個人資料,以便向乘客提出檢控。港鐵職員每日均會於車站及車廂巡查,執行有關職務。港鐵公司鼓勵乘客在受到滋擾時,盡快通知港鐵職員以便即時跟進。 此外,為加強打擊逃票和執行《附例》,以及更有效協助管理車站的人流,港鐵公司於二○○九年四月成立了由二十九名富有紀律部隊經驗的隊員及七十四名合約保安員組成的「附例特檢隊」。「附例特檢隊」與車站職員、查票組的職員及鐵路警區人員一同攜手維持車站秩序。同時,港鐵公司定期透過乘客教育及宣傳活動,例如舉辦禮貌及安全運動,透過傳媒、車廂廣播、乘客刊物及宣傳單張等,提醒乘客為他人設想,避免對其他乘客帶來不便。政府會繼續鼓勵港鐵公司定期進行相關乘客教育及宣傳工作,提醒乘客遵守《附例》。 至於宣傳教育工作屬於政府各有關單位的整體推廣工作的一部分。當中,民政事務局一直與公民教育委員會合作在校外推廣公民教育,透過資助社區組織舉辦公民教育活動、出版刊物、舉辦推廣活動、製作電視節目以及舉辦專題工作坊及展覽等途徑,向廣大市民推廣「尊重」、「負責」、「關愛」、「社會和諧」、「守禮」及「包容」等核心公民價值。民政事務局與公民教育委員會會繼續藉上述途徑,向全港市民推廣公民教育。 香港是一個匯聚多元文化的國際城市,一個多元共融的社會,無論是本地居民,抑或外來訪客,都可以擁有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生活習慣,不同社會制度。我們都希望可以做到和衷共濟、多元包容,在互相理解及互相尊重的原則下和諧共處。 完 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