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急切質詢三題:規管公職人員接受款待的相關守則及規例(附件) |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柱議員根據《議事規則》第24(4)條提出的質詢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行政長官在本年二月十八日應邀到澳門出席一個賭場貴賓會在酒店舉行的春茗,出席該活動的賓客包括「一批賭廳人士、貴利集團中人、夜總會從業員及多名江湖社團猛人」。另一方面,行政長官表示任內曾兩次坐私人遊艇往返澳門,以及兩次乘坐私人飛機分別往返泰國布吉和日本,並已按「政府內部守則」支付相當於公共交通工具票價的款項。根據《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第5.10段,倘若款待過於花費,或懷疑出席人士的品德有問題,官員不應接受有關款待,以免產生尷尬或聲譽受損。為立刻釋除公眾疑慮,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的「政府內部守則」的詳情為何(包括乘坐私人遊艇或私人飛機是屬於乘坐交通工具還是接受款待); (二)有否評估公職人員接受類似的款待,會如何影響市民對政府和公職人員的觀感;如否,會否立刻進行評估;及 (三)《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是否適用於行政長官;公職人員接受類似的款待會否違反該守則的規定;有否其他守則規管行政長官接受款待;如沒有守則規管行政長官,會否立刻制訂? 答覆: 主席: 就近日有關行政長官接受朋友款待的多則傳媒報道及因此而引起的討論,行政長官曾蔭權已經在二月二十六日(星期日)透過親身出席電台節目及由行政長官辦公室代發新聞稿,向市民解釋。本着對公眾負責的精神,以及保持施政高透明度,行政長官同意在三月一日(星期四)下午出席立法會特別答問會,以便他親身就有關事宜接受議員的提問。 在回答本問題之前,當局先代表行政長官交代整體情況。 首先,行政長官感謝傳媒報道及議員提問,讓他清楚明白市民的期望,作為公職人員不但要清白,是要「比白更白」(whiter than white)。經過多次反思,行政長官承認他一直謹守的規矩與市民的期望有一定的落差,讓公眾失望。他明白有人認為行政長官不應與富豪交往,但也想向大家解釋,作為行政長官,實在有需要掌握香港各方面的情勢,所以一直以來都與社會不同階層,包括基層、中產、以至各行各業保持接觸。經過這次事件,行政長官表示處事必定會更小心,亦要提高敏感度。 行政長官成立了五人組成的「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由前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擔任主席,檢討現行適用於行政長官、行政會議非官方成員及政治委任官員,防止利益衝突的規管框架和程序(包括申報投資、利益和接受利益、款待的安排),並就改善措施作出建議。獨立檢討委員會在約三個月內,會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 至於行政長官與夫人乘坐私人交通工具外遊旅程、出售私人藏酒並將全數所得捐贈慈善機構,以及於深圳租住單位的資料,詳見附件。 就張國柱議員的提問,當局謹覆如下: (一)及(三)《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第五章列出防止及處理利益衝突的機制及規定。行政長官雖然不屬政治委任官員,但自願遵從守則(除沒有更高職位人員可作批准之外),這守則就是行政長官所指的政府內部守則。鑑於《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不適用於行政長官,行政長官為自己接受朋友提供私人飛機或遊艇接載訂下內部規則,即在沒有利益衝突的前提下,可考慮接受邀請,但要向朋友支付相若航程的公共交通工具票價,以顯示行政長官並無因接受邀請而節省旅費。 行政長官已成立「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檢討整套機制並作出建議。 (二)行政長官已經表示,經過反思,明白隨着時代改變,市民對行政長官的期望提高,他一直謹守的制度與市民期望有一定落差,制度需要檢討和改善。 完 2012年2月29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