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回應美國國會美中經濟與安全審議委員會二○一二年報告中有關香港的部分

  就美國國會美中經濟與安全審議委員會二○一二年報告中有關香港的部分,政府發言人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在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

  「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來,香港成功落實『一國兩制』的政策方針,並根據《基本法》一直享有高度自治,繼續日常有效運作的模式。報告就香港『一國兩制』的持續實施所表達的關注是毫無根據的。

  香港一直保持其基本優勢和獨有特質,繼續成為國際性和地域性的商貿和金融中心。香港人繼續享有在《基本法》保障下的基本權利。香港亦一直秉持其法治、自由、人權和獨立司法制度及自由社會,繼續發展。

  我們的公共選舉一直以來都是開放及廉潔地進行,並由選舉管理委員會作監察,而有關選舉舞弊的投訴則由廉政公署獨立調查跟進。選舉管理委員會是獨立的法定機構,由一名高院法官擔任主席。二○一二年行政長官選舉和二○一二年立法會選舉都是繼續在公平、公開和誠實的情況下進行,並符合相關法例。

  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香港在施行戰略貿易管制制度方面享有自主權。香港在施行特區的管制制度時,與內地的制度分開。一直以來,香港透過公平和具透明度的法例,貫徹執行全面和嚴格的戰略物品貿易管制。大多數國際戰略貿易管制組織成員只管制戰略物品的出口,而香港同時對戰略物品的進口和出口實施許可證制度。一些較敏感物品的轉運,也須領取進口及出口許可證。香港一向認真及嚴格地執行有關管制措施,亦與主要貿易伙伴(包括美國),就有可疑的貨運保持緊密合作。

  特區政府致力保障言論和新聞自由,使傳媒可在最少的規範下自由採訪和報道。香港警務處最近為便利傳媒採訪,實施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在政要訪問的活動場地外的保安區設立採訪區、調派傳媒聯絡隊在採訪區協助傳媒、設立傳媒熱線,及於事前向傳媒簡介有關安排。

  遊行及和平集會的自由和權利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障。警方的執行方針是致力取得平衡,一方面便利所有合法及和平的公眾集會及遊行,另一方面警方亦須致力減低公眾集會及遊行對其他公眾人士或道路使用者的影響,確保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在二○○九年至二○一一年期間,在香港總共舉行了超過16 750次公眾集會和遊行,大部分均是和平有序地進行。

  美國國會美中經濟與安全審議委員會重提應制定美國-香港政策法報告,特區政府不能贊同。按照《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是我們特區處理的內部事務,我們希望外國政府和國會尊重這個事實。」

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