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委任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 |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馮驊法官為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主席,任期四年,由二○一三年八月十七日起至二○一七年八月十六日止。有關任命已在今日(六月二十一日)的憲報刊登。 政府發言人說:「我們很高興馮驊法官將繼續出任選管會主席。他在選管會的經驗,對選管會進行日後的工作將帶來極大幫助。」 選管會乃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成立,職能包括就地方選區分界提出建議,以及進行和監督選舉。選管會亦負責監督選民登記及作出安排以確保選舉在公開、公平及誠實的情況下進行。 完 2013年6月21日(星期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