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四題:促進兒童權利及福祉 |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超雄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的答覆: 問題: 二○○七年六月八日,本會通過本人動議的以下議案:「本會促請政府設立兒童事務委員會以履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所定的責任,保障兒童的福祉,並確保在制訂政策過程中充分考慮兒童的觀點。」然而,政府至今仍未設立兒童事務委員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至今仍未設立兒童事務委員會的原因,以及有否評估設立該委員會所需的政策、法例及資源配套為何; (二)過去五年,「家庭議會」及「兒童權利論壇」有否採取措施以促進兒童權利及福祉;如有,詳情及曾投放的資源為何;如否,原因為何;針對來自有特別需要的群體(包括貧窮家庭、單親家庭、新移民家庭及少數族裔)的兒童、殘疾兒童,以及有不同性傾向的兒童,該兩個組織曾採取協助該等兒童的措施分別為何;針對來自該等有特別需要的群體的兒童,政府有否推出特別的措施以改善這些兒童的生活環境(例如,給予該等兒童的家庭優先編配公屋或提供租金津貼);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政府現時有否措施推動整體的兒童權利及福祉;如有,具體說明有關措施的目標、成效指標,以及檢討該等措施的成效的方法為何;政府現時有否制訂全面的兒童政策;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鑑於政府規定由今年四月一日起,決策局/部門提交的政策及立法會資料文件時須包含家庭影響評估,有關的評估如何能夠照顧到兒童的獨特需要? 答覆: 主席: 議員的提問涉及多個政策範疇,經諮詢相關政策局後,我謹代表當局答覆議員的提問。 首先,當局認為家庭是社會的重要單元。我們相信,充滿愛心的家庭是守護和養育兒童的最佳環境。因此,我們的政策是維繫和鞏固家庭凝聚力,以家庭為本為兒童提供所需要的照顧,並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適切的服務。當局一直按上述政策方針,致力制訂有利於兒童成長和發展的政策。 就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與兒童福祉有關的事宜涉及多個政策範疇。相關的政策局固然會處理所屬範疇的事項,例如訂立專門法例以保障兒童權利,以及預留資源推行不同政策。如有涉及多個政策範疇的事宜,政策局間會相互協調,我們亦會通過政策委員會等機制,作適當協調及支援。 在進行與兒童有關的決策時,相關政策局會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為必須及主要的考慮因素。各項條例和政策的執行,亦受到立法會、申訴專員公署、傳媒以及社會大眾監察。 就制訂與兒童有關的政策收集意見方面,現時各政策局都會向相關諮詢組織尋求意見。 此外,家庭議會自二○○七年成立,一直致力提倡重視家庭觀念,推廣家庭核心價值作為促進社會和諧的原動力。自今年四月一日起,各政策局在制訂不同年齡組別和性別(包括兒童)的政策的過程中,必須考慮家庭角度,按家庭議會確立的三組家庭核心價值(即「愛與關懷」、「責任與尊重」及「溝通與和諧」),以及對家庭的結構及功能的影響作為基礎,評估各項政策是否對家庭構成影響,並需考慮就對家庭構成影響的政策,諮詢家庭議會。我們相信有關安排有助政策局制訂更切合婦女、兒童、青少年及長者與家庭有關需要的政策。 至於兒童權利論壇,是在二○○五年成立,進一步提供平台為非政府組織、兒童及政府,就兒童事務交換意見。 總括而言,我們認為目前處理兒童事務的安排運作良好,讓我們靈活地回應各界對兒童事宜的關注,又可配合我們強化家庭角色的政策方針,因此當局認為並無逼切需要增設兒童事務委員會。 (二)及(三)正如我在答覆的前提及第一部分所述,當局處理與兒童福祉有關的事宜,並非只是家庭議會或兒童權利論壇的工作,而是各政策局整體推動應對。單以家庭議會來說,過去五年,家庭議會在宣揚家庭核心價值、進行研究、家庭教育及支援工作所涉及的總開支約為七千六百萬元。當中包括於二○一二年五月推出為期兩年的「家事調解試驗計劃」,資助有意提供家事調解服務的機構,提供服務予經濟有困難的家庭,協助他們解決家庭糾紛,並減輕訴訟對家庭成員之間(特別是兒童)的不良影響。家庭議會亦曾討論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支援由內地新來港定居成員的家庭等項目。 在兒童權利論壇方面,自成立以來,論壇討論了超過二十五個項目,當中包括就立法推行「共同父母責任模式」等對兒童具切身關係的議題提供意見。論壇亦一向鼓勵各界對兒童事務有興趣的人士(包括兒童)參與,並就討論項目提出建議。 我們亦同時推行兒童權利教育資助計劃及學校外展活動等項目推廣兒童權利。我們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為有關項目預留了約二百一十五萬元,比上一年度的原來預算增加了約百分之五十七。相關的工作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內的兒童權利組負責。 除了家庭議會或兒童權利論壇過去曾討論的項目,相關政策局一直在不同範疇採取廣泛措施,以促進兒童權利和福祉。以下是幾方面的例子: 在財政支援方面,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經濟援助,其中包括租金津貼。單親家長及家庭照顧者在綜援計劃下亦可獲較高的標準金額及額外的補助金。 在房屋方面,社會福利署(社署)會推薦有需要的家庭或人士,供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考慮讓他們加快入住公屋。就涉及已離婚的公屋租戶,獲得任何子女管養權的一方可繼續居住於其原有公屋單位內。如家庭中的殘障成員獲證實有任何特殊編配需要,房委會會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作出相應安排,盡量為他們編配「無障礙」的單位。 在教育方面,學生資助政策確保學生不會因經濟困難而未能接受教育。 在社會福利方面,社署為有需要的市民包括單親家庭及有特別需要的家庭,提供服務。社署亦提供多元化及彈性的幼兒照顧服務及收費豁免或減免資助。 針對新來港兒童的需要,教育局為六至十五歲新來港兒童直接安排入學,以及為十五歲或以上的新來港兒童提供升學資訊。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亦推行一連串項目以協助從內地來港定居的人士融入社會。 少數族裔方面,民政總署自二○○九年起增設了支援服務中心以協助他們融入社會。教育局則致力幫助非華語學生適應本地教育體系及學好中文,例如為非華語學生提供課後延展中文學習等。 針對殘疾兒童的需要,當局為初生至六歲的殘疾兒童或可能出現殘疾狀況的兒童,提供相關的早期介入服務。 為確保不同性傾向兒童免受歧視,教育局已制訂指引要求教科書出版商不能在課本內包含構成歧視的內容。教育局亦提醒學校在制訂校本政策及程序時,須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視。而與性傾向及預防性傾向歧視相關的課題亦已納入中、小學的課程內。 當局在未來會繼續推動兒童權利及福祉,例如: (i)在教育方面,教育局會繼續致力為兒童提供全面的學校課程及其他學習經歷。 (ii)在福利服務方面,社署會繼續按「兒童為重、家庭為本、社區為基礎」的路向提供全面的家庭及兒童福利服務。 (iii)在醫療衞生服務方面,當局將興建兒童專科卓越醫療中心,為罹患複雜、嚴重和罕見疾病的兒童提供服務。 完 2013年6月26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