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佔領中環與政制發展建議 |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大輝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的答覆: 問題: 據報,早前有屬泛民主派的人士和本會議員,就政制發展事宜與美國和英國的官員會面,但該等議員卻未有應邀與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主任商談有關事宜。有關人士表明,除非政府提出的政制改革建議符合他們的要求,他們會參與組織超過一萬人堵塞中環道路的行動(佔中行動)。另一方面,行政長官早前出席立法會答問會,回應本人問及會否就涉及佔中行動的公眾集會或遊行,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時表示,政府不能坐視不理,亦不會低估這件事發生的可能性,他本人、保安局和香港警務處高度重視這事,正在各方面,包括行動部署上做好工作,並指政府不會向任何尋求癱瘓金融中心的人士,發出集會、示威和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政府一定會依法辦事,若出現違法行為,警方一定會堅決執法。另一方面,他「知道不少位於中環的金融機構、工商機構及專業服務機構正準備提出民事訴訟的工作,只要出現癱瘓中環的情況,他們便會透過民事程序,要求有關人士停止佔領和癱瘓中環,並要求法庭頒令有關人士賠償所招致的經濟損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發現有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包括就政制發展方向指指點點,以及鼓吹和支持佔中行動;如有發現,詳情為何;如沒有發現,原因為何; (二)有否了解為何個別泛民主派人士(包括本會前任和現任議員)高調跟美國副總統、駐港美國總領事、駐港英國領事等會面商談政改發展,但卻不接受中聯辦主任邀請商談政改事宜;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行政長官表示,政府不能對佔中行動坐視不理,以及正在各方面做好工作,政府會否協助因佔中行動而蒙受損失的工商界或其他人士,循法律途徑向組織佔中行動的人士索償;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代主席: 就林議員的提問,在諮詢相關政策局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自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成立以來,香港的政治體制一直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按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地朝着普選的最終目標發展。政制發展是特區的事務,全屬於中國內政,外國政府應尊重這個原則,不應作出任何干預言行,特區政府亦不會受任何外國勢力干預。我們也認為香港的政治人物應理解此問題的高度敏感性。 (二)林議員問題的第二部分不應該亦不能夠由當局作答。林議員可以考慮向相關立法會議員和有關人士了解。 (三)「佔領中環行動」的組織者早已明言佔中的目的是以違法癱瘓中環的手法迫使中央在政改問題上就範。一旦發生,若有任何破壞公共安全、社會安寧或公共秩序的行為,政府定必果斷執法。任何法人或市民如因他人的違法行為蒙受損失,當然可以按照法律途徑向有關方面提出索償。 完 2014年6月18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