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今日(六月二十二日)表示,政府在二○一五年第四季共收到1,237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
自《公開資料守則》於一九九五年三月推行以來,截至去年十二月底,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共有50,091宗,當中有2,913宗由申請人撤回要求,以及2,291宗為有關政策局/部門並不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截至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正在由政策局/部門處理的個案有158宗。
由有關政策局/部門持有申請人所要求的資料並已由該些政策局/部門回應的個案共有44,729宗,當中43,697宗(即97.7%)獲提供全部(42,746宗)或部分(951宗)所需資料,有1,032宗(2.3%)要求被拒。
市民若不滿意政策局/部門根據守則作出的回覆,可要求覆檢個案,亦可向申訴專員投訴。
二○一五年第四季期間,申訴專員接獲21宗有關索取資料的投訴個案。在該季度,申訴專員完成處理15宗投訴個案。在15宗投訴個案中,四宗投訴成立、三宗投訴不成立,六宗投訴在申訴專員查訊後獲得解決,以及兩宗投訴申訴專員決定不進行調查/不屬於申訴專員職權範圍。截至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申訴專員仍在調查22宗個案。
發言人說:「統計數字顯示,《公開資料守則》提供了有效的架構,讓公眾查閱政府持有的資料。」
完
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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