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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就第五屆香港特區政府政治委任官員薪酬待遇報告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首先多謝各位傳媒到來,我主要想跟大家簡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員薪津獨立委員會」(的建議)。這個委員會在每屆政府換屆前,均會就新一屆的特區政府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待遇進行檢討。獨立委員會已完成相關檢討,亦在最近向行政長官提交了就下屆特區政府,即第五屆特區政府政治委任官員薪酬待遇的檢討報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看過報告後,接納了獨立委員會提出的建議。在不久前,我們已把相關的報告及相關立法會文件提交給立法會。

  獨立委員會的主要建議有以下兩點,主要是由下屆,即二○一七年七月一日特區政府任期開始時,第一,政治委任官員的現金薪酬應每年跟隨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作出調整,英文是Consumer Price Index(C)(CPI(C))。第二,局長的現金薪酬由二○一七年七月一日起調高百分之十二點四,增幅相等於二○一二年至二○一六年期間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累積變動。

  此外,獨立委員會也提出,每位司、局長可根據個別政治助理須履行的職務,自行決定每名政治助理的實際薪酬水平,但需以局長薪酬的百分之三十五為上限,即等於現時大約十萬元左右的水平作為上限,若相關政治助理的薪酬是不足(局長薪酬的)百分之三十五,司、局長可將節省下來的餘額重新調配於其他用途。

  以下我進一步簡介這些主要建議背後的一些想法。

  現時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並沒有按年調整的機制。現時的薪酬水平仍維持在二○○二年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原來批准的水平。換言之,現時薪酬水平在過去超過十四年都沒有向上調整。獨立委員會認為必須定出一個客觀和具透明度的按年調整機制,讓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能跟隨通脹調整,以維持適當水平的購買力。獨立委員會認為丙類消費物價指數,所涵蓋的範圍能夠提供一個合理、客觀和透明的經濟指標,因此適宜作為按年調整政治委任官員薪酬的依據。作出此建議時,獨立委員會注意到立法會議員的薪酬調整機制中亦包括每年參考CPI(C)的變動作出相應的調整。根據數據,事實上從二○○二年,即政治委任制度開始至今,同期立法會議員的薪酬按其調整機制已上調了百分之七十二點四;而單從二○一二年至今,立法會議員的薪酬亦按其調整機制上調了百分之三十點一。

  第二部分是局長的現金薪酬水平。獨立委員會注意到現時各局長的現金薪酬水平,未有反映自二○○二年以來的經濟增長或CPI(C)的累積升幅;同時獨立委員會亦參考了香港一些其他公營機構現時的薪酬水平。獨立委員會發現各局長(現金)薪酬水平不止落後於很多他們所參考的私營公司的相類似層級的人員,同時亦落後於公營機構,例如貿易發展局等的水平。獨立委員會認為作為主要官員或問責官員這類背景的人才和加入公營機構的人才有重疊的地方,所以公營機構的(現金)薪酬水平可以作為參考。

  獨立委員會也明白,社會上有很多意見都認為獲委任為司、局長是一種殊榮,故現金薪酬不應是吸引優秀人才出任這些職位的主要原因。所以經考慮所有因素後,獨立委員會建議局長現金薪酬,正如剛才所說,應由明年七月一日起調高百分之十二點四,增幅相等於二○一二至二○一六年期間CPI(C)的累積變動。獨立委員會於二○一二年完成上一份檢討報告,當時也提出加入CPI(C)(作調整的參考),但後來沒有得到立法會的批准,所以獨立委員會認為追回自二○一二年至今的現金薪酬,是合理的建議。

  其他各層政治委任官員,包括司長、副局長等的薪酬亦將根據現時差距的百分比作出相應調整。

  另外,獨立委員會注意到政治助理的現金薪酬未必是需要檢討的範圍內,但亦注意到司、局長很多時要求政治助理的人選、所履行的職務、資歷、背景和工作經驗各有不同,所以認為現金薪酬一律訂為局長薪酬的百分之三十五是欠缺彈性。因此獨立委員會認為各司、局長可根據政治助理的職能及背景,訂出合適的薪酬水平,但上限維持於現時(局長薪酬)百分之三十五的水平。正如剛才所說,(各司、局長)可將節省下來的款項重新調配。

  至於司、局長其他的薪酬待遇,例如年假的數目及醫療福利等,將維持與現時不變。

  我們會在下星期一,即十二月十九日的(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聽取議員的意見,然後在明年一月把相關建議正式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出。看大家有甚麼問題。

記者:有消息指FS(財政司司長)已經辭職,請問你有否收到相關消息?會否影響政府運作?你是否知道他辭職參選?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曾(俊華)司長的個人去向,我自己沒有聽到任何確切的消息,我都是剛剛下來前才看到傳媒朋友的網上online news,我想應該由曾司長自己交代。至於會否影響(政府運作),我昨日已經回答了類似問題,根據現行制度,如果在政府主要官員中有空缺需要填補的話,行政長官會向國務院提出他的建議,讓中央人民政府作進一步批准,而過往都有這樣根據制度所作的人事調整,相信這方面對政府運作沒有影響。

記者:想問根據報告建議之下的加薪幅度及之後每年按機制按CPI(C)加人工,是否需要經立法會批准?另外,現時公務員很多時候都未必可以跟上CPI(C)去加人工,問責官員如果有這樣的機制的話,會否覺得其他公務員會不滿意?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是需要到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尋求批准,所以我們會預計在下星期諮詢政制事務委員會之後,在立法會新年休會後,便會到財務委員會,所以我們會在一月份提交(建議給財務委員會)。至於公務員方面,大家都知道公務員的薪酬調整是有既定機制,他們會參考外面很多的公營和私營機構的薪酬調整趨勢,特別是私營機構,然後作出相應建議。我們可以參考高級公務員(首長級第三級以上),在我所提及的機制中,他們過往的薪酬調整由二○○二年至目前的累計增幅是百分之四十六點二五,而二○一二年至目前是百分之二十七點六一,所以如果我們是跟隨CPI(C)的話,(現在建議的)相應增幅是較低的。獨立委員會亦曾經考慮過問責官員的薪酬調整是否要與公務員的薪酬調整掛勾,但在幾年前對上一份報告中已經被否決,因為認為有可能會無可避免政治化公務員的薪酬調整,因此建議不如跟從一個客觀的調整方式,即丙類消費物價指數,而這個調整方程式亦同時適用於其他立法會議員的薪酬調整中,因為立法會議員是從政人士,如果特區政府從政人士的薪酬調整跟立法會議員都是根據消費物價指數的話,這是合適的。

記者:之後每年調整是否都要過立法會一次?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的正式建議當然要待一月份,但正如立法會議員的薪酬調整一樣,如果丙類消費物價指數正式公布之後,我們希望立法會同時授權譬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按每年CPI(C)作出相應批准的調整,這些我們會在一月份向財委會(提交)的正式建議中一併交代日後按CPI(C)調整的具體步驟。

記者:報告有否提到私營機構或公營機構的差距?是否大到有機會令一些人覺得政府問責官員不吸引,所以要加這麼多?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留意到獨立委員會在報告的附件中都有羅列出所參考的私營機構和公營機構的薪酬水平;報告剛剛亦已經向立法會提交,我們亦已經公開了報告讓傳媒朋友參考。總的來說,局長的(薪酬)水平較相應的私營機構職位和公營機構職位為低。

記者:但如果每一年都要過一次立法會或財委會,會否覺得問責官員的人工按CPI雖然是有機制,但會更政治化?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如果成功獲得立法會批准這個根據CPI(C)的機制,之後每年都會按這個機制辦事,不過具體運作時,在公文上可能都需要獲授權人士正式確認調整的數字。根據另外一些調整機制,我們考慮提議將授權交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這便會成為每年的自動機制。

記者:你昨日表示本身有一些想法,梁特首指現在不參選令你的想法有一些改變,你本來的想法是怎樣?另外,現在有傳曾俊華會選特首,這件事會否影響你的想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昨日我都有說過,我會在三月二十六日之後,因應所選出的特首人選作進一步考慮。正如昨日所說,現在有點言之過早。

記者:有沒有信心可以在財委會順利通過,不會受拉布拖延?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行政會議已批准獨立委員會的建議,我個人都認為是一個比較合理和比較自我約束的建議。獨立委員會最主要的建議是希望未來(政治委任官員的現金薪酬)可以按通脹作調整,其次才是如果可以成功游說立法會的話,希望可以追溯過去幾年,但最主要的建議是調整機制。我相信一個調整機制對政治委任制度是一個健康的元素,否則,大家可以想像十年、八年後,其實不用十年、八年,我們估計兩、三年之後,可能局長屬下的高級公務員包括常任秘書長、甚至署長的現金人工(即未計福利)已經超過局長,我個人認為這方面對吸引高級公務員同事,尤其是年青的高級公務員同事,考慮轉到政治委任(官員)會有一個現實上的攔阻。所以一個合理的機制,加上現實的需要,我相信是合理的,所以希望立法會議員可以認同這點,而這個調整機制亦只是跟立法會議員的薪酬水平調整機制看齊。

記者:在特首選舉之前提出這個機制是否有政治考慮?過往上一屆的報告都是在特首選舉後公布,並且牽涉制度改革,例如有副司長等,現在未等到特首選舉便公布這份報告,有甚麼意思?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首先,這個獨立委員會是每五年作一次檢討,每次都是在當屆的政府任期將結束之前進行,為下一屆(政府)而做,避免角色衝突,譬如我不會為自己要加人工而去做,因為原則上所有三司十三局的(政治委任官員)前路都未明,所以是避免角色的衝突。今次的確是較早幾年(的報告)早一點,幾年前都是我負責這方面的工作,主要原因是獨立委員會今次的報告較上一次早完成。由於範圍比較細,大家都見到主要是集中於一、兩個建議中,亦因為他們在幾年前已完成一個大規模的顧問研究,所以獨立委員會認為今次沒有需要作一個大型顧問市場研究,所以時間的而且確有所節省。既然報告已經完成,亦已經提交予行政會議,我們認為可以向立法會交代及申請撥款。由於開始生效的日期都是明年七月一日,故此不會因為我們早提交而提早實行。

記者:如果新特首說會有一個副司長的話,之後怎辦?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當然屆時我們會在另一份(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文件再交代,但這是言之過早,數年前希望開設副司長也不成功。

記者:二○一二年時都有提出打算追加百分之八點一,今次加幅比上一次還高,其實有多大信心,以及有否考慮公眾的觀感和接受能力?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獨立委員會最主要的建議是希望在未來可以有一個按年的調整機制,這方面報告裏都寫得很清楚,第二才是若可以成功爭取的話,追回過往幾年的購買力。百分之十二點四的加幅,若看四、五年來說,平均都是跟每年通脹的兩、三個百分比差不多,所以這只是補償過往幾年損失的購買力而已。我們當然會盡量游說立法會議員支持,也希望社會大眾體諒這個薪酬調整的制度,主要是在制度中加一個合理的調整制度及客觀、透明的機制,而非一個隨意的制度,未來調整的數字也是一個公開的數字,不會是一個隨手拈來的數字,希望大家都看到其客觀性和合理性。

記者:行政長官的薪酬今次有否調整?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行政長官的薪酬(檢討)是另一個機制,不在這個獨立委員會的建議範圍內。根據二○○五年(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的機制,行政長官的薪酬訂在政務司司長薪酬水平的百分之一百一十五(應為百分之一百一十二點五)。換言之,根據財務委員會當年所批准適用於行政長官的薪酬安排是與這個薪酬調整有掛勾的成分。

記者:可否用中文說一次剛才以英文說關於現在做政治問責官員越來越難這方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獨立委員會也認為單看薪酬水平,不是一個主要吸引外面的政治人才或其他方面人才加入政府的(因素)。這是個人的感受,我在政府工作將近三十年,現時政治環境的改變,願意加入政府、出任問責官員,不論從外面來的,或從本身公務員體系加入的,都會面對更困難、更複雜的政治環境,真的需要完全有心、有志於服務社會的人士才可以成功超越很多心理障礙及外在環境限制的複雜性而加入政府的班子,我相信這個薪酬調整機制,不足以令這些人士考慮加入政府。不過,這都是對有志服務香港市民大眾的官員,在制度上作一個認同,認為這些政府官員的確為香港市民和社會作出服務和貢獻。

記者:你自己會否克服困難加入下屆政府,雖然現在未知特首是誰?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當然我在二○○八年也脫離了「鐵飯碗」,脫離了政務官的行列加入問責官員,到現在已有八、九年,我仍在繼續努力。多謝各位。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