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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剛才有傳媒朋友問我關於立法會補選日期的問題,問題環繞梁頌恆及游蕙禎兩位人士的法院判決,以至立法會秘書長已經刊憲指有兩個相關空缺,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是否會依法以及何時進行補選。
 
  根據法例,選管會有法定責任決定何時進行補選,但是大家都清楚,由於兩位相關人士的司法案件仍然在司法程序當中,他們仍然可以在本月二十八日之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而終審法院是否接納亦都是未知之數等因素。法例上當然是選管會的權力去決定補選日期,但我相信選管會比較穩妥、審慎的做法是等待司法程序有一個終局、清晰之後才舉行,這會是一個比較穩妥的做法。故此,我相信在今日這一刻,實際上仍然未容許選管會公布一個補選日期。
 
  另外,有傳媒朋友問到關於有四位立法會議員(的案件)仍然在法庭處理中,政府當局提出司法程序的問題。由於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我們不方便具體評論。傳媒朋友亦假設這四位議員的案件如果都出現空缺的話,會否有待一併補選等,我的回應都是言之尚早,我們不能假設這四個案件的法庭判決。
 
  無論如何,選管會都會依照法例辦事,決定補選日期時都會以最審慎的做法,亦會因應實際因素包括人力、場地和財政因素等,考慮具體的補選安排包括日期等。


2016年12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