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區議會增加二十一個民選議席 |
政府今日(十月十一日)向立法會提交《2017年區議會條例(修訂附表3)令》,以落實在第六屆區議會於十個區議會增設21個民選議席。 二十一個增設的區議會民選議席分配如下: (一)九龍城、油尖旺和荃灣區議會各增加一個議席; (二)深水埗、葵青、屯門和西貢區議會各增加兩個議席; (三)觀塘和沙田區議會各增加三個議席; (四)元朗區議會增加四個議席;以及 (五)中西區、灣仔、東區、南區、黃大仙、北區、大埔和離島區議會的民選議席數目保持不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表示,如立法會通過有關命令,18區區議會的民選議席數目將由第六屆區議會任期起從431個增加至452個。 發言人說:「我們已就第六屆區議會民選議席數目進行檢討,並基於二○一九年年中香港人口推算數字與二○一六年中期人口統計所得的二○一六年年中人口數字兩者中較大者、繼續採用每約17 000人設一個區議會民選議席的標準人口基數和上次檢討所用的方法,以及由第五屆區議會起取消委任議席等各項因素而作出建議。政府今年七月已就增加議席數目的建議聽取了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以及18個區議會正副主席的意見。」 十八個區議會中每一個的民選議席數目於《區議會條例》附表3第1部訂明。根據該條例第8條,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如經立法會批准,可藉在憲報刊登的命令修訂附表3,以調整議席數目。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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