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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十月十六日)上午出席電台節目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關於《國歌法》,你說本地立法的初步工作已開始,可否講解已開始甚麼工作?為何仍未將其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便開展初步工作?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國歌法》是全國性法律,在內地已通過及實施,當然要經過一個程序,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然後我們透過本地立法實施。現時既然這條全國性法律已經通過及實行,我們會了解這條全國性法律本身的內容,以及思考如果將其轉為本地立法,跟隨香港的法律制度,相關做法會是如何?這些前期準備工夫當然我們已經開始,但一切要待法例正式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然後才開展有關本地立法的工作。

記者:罰則有否包括在內?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這要待我們進行本地立法時,視乎相關本地法例的內容,包括罪行定義、罰則及其他各方面的情況,這均是在準備條例草案時需要考慮的事情,但在現時階段,是太早去說有關本地法例草案的內容。我們會按部就班推行有關工作。

記者:可否再說說這法例會否有追溯力?追溯到甚麼時間及甚麼行為?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現時階段,正如我所說,當全國人大常委會將這條全國性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我們按規定進行本地立法時,會詳細研究,若要本地立法,如何能在符合香港憲制秩序、法律制度及法律原則的情況下,進行這項立法工作。因此在現階段,就條例本身究竟會是如何及具體情況,我不會評論,但原則上,我們會按憲制秩序、法律制度及法律原則處理有關工作。

記者:即現階段不能承諾沒有追溯力?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現階段就本地立法的本身內容,我不會評論。

記者:但一般情況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香港法例一般情況下是沒有追溯力的。
 
記者:罰則方面會否參考《國旗法》和《國徽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進行本地立法時,當然要參考其他相關法例的內容,在法例草擬時,當中具體內容亦要保持一致性,當然亦考慮各方面因素而定。因此在現時階段,有關本地立法工作及當中具體內容,抱歉在現階段我很難具體地評論。但我們的準備工作,我們會去做。

記者:一般情況下沒有追溯力,會否有機會有任何特別情況?例如中央特別有指示一定要有追溯力,會否有這些機會?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再次重申,我們進行本地立法的過程中,會按照我們的法律制度及法律原則處理有關工作。


2017年10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2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