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開展《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 |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今日(十一月四日)正式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 》,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列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 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會透過合適的本地立法,以符合香港特區的憲制和法律制度的方式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在香港特區實施。 在立法的過程中,特區政府會小心考慮立法會和公眾的意見。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