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二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人手流失情況 |
||||||||||||||||||||||||||||||||||||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繼昌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近年有多名員工離職,當中包括屬部門主管職級的員工。有市民憂慮,人手流失會影響公署的日常運作和個案的處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公署現時的人手編制,並按(i)職位是否屬管理職級和(ii)聘用模式列出分項數字; (二)是否知悉自二○一二年起,每年公署轄下每個部門的離職人數及百分比,並按聘用模式列出分項數字;及 (三)過去五年,當局有否要求公署檢討其聘用模式、薪酬待遇和工作流程,以期提高員工士氣和減少員工流失? 答覆: 主席: 就梁繼昌議員的提問,經諮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後,現綜合答覆如下: 現時公署所有員工(包括首長級員工)均以合約形式聘用。截至二○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公署的員工編制如下:
自二○一二年,公署離職員工的人數及所佔百分比如下:
公署是獨立法定機構,根據政府與公署簽訂的《行政安排備忘錄》,公署可自行聘任員工和決定員工的薪酬及聘用條款及條件,但須確保完善的企業管治和良好的內部管理措施,並遵行審慎的理財原則,以確保公帑運用得宜及符合成本效益。有見於市場對熟悉保障個人資料的人才需求殷切,公署於過去數年不時就公署的運作及管理方式進行檢討,並作出改善以挽留人才。有關的改善措施包括在薪酬待遇方面,在合適的情況下向符合續約條件的員工在新合約中提供約滿酬金及現金津貼;在晉升方面,鼓勵內部晉升,盡量避免向外聘請高級職員;在工作流程方面,為投訴部及合規部重新制定並精簡工作流程,同時透過修訂投訴程序和資料提供形式,減少與個人資料私隱無關、無聊瑣碎以及缺乏證據的投訴;投入更多資源於人才培訓,增加各種培訓和體驗實踐機會,例如安排不同部門員工參與本地和海外研討會及國際性會議,令員工緊貼國際個人資料保障的發展趨勢。有關改善措施有助提升員工士氣,公署於二○一八年五月更獲僱員再培訓局嘉許為「政府部門,公共機構及非政府組織」類別的「人才企業」。 完 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