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特區政府回應英國會議員聯署信

  就部分英國國會議員在聯署信中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基本自由和法治的評論,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今日(七月十日)作以下回應:

​  自回歸以來,香港特別行政區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充分體現一國兩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實,這是國際社會有目共睹的。

  香港特區居民的基本權利受到《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383章)及其他相關法例的充分保障。

  法治精神和司法獨立是香港的基石,也是「一國兩制」成功的要素。特區政府一直堅決捍衞和維護法治,律政司只依據適用法律、相關證據和《檢控守則》處理所有刑事案件,當中不存在任何政治考慮;而法院亦是獨立進行審判。

  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享有《基本法》解釋權。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的權力,是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的一部分,亦為香港法院所認同。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二零一六年的《解釋》,清楚說明《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含意和違反該條文的後果,亦明確了指定公職人員(包括立法會議員)的宣誓要求。任何關於「政治篩選」的指控均屬誤導和缺乏理據。

  外國議會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任意發表貶低香港良好法治聲譽,並可能對法治社會造成損害的言論,對香港發展毫無助益。




2018年7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1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