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恢復二讀辯論《二○○七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四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在恢復二讀辯論《二○○七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時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自去年十二月十九日動議二讀本《條例草案》後,法案委員會在各位委員的共同努力下,在短短五星期內召開了六次會議,完成審議工作。我要衷心感謝法案委員會主席楊孝華議員、副主席黃定光議員、各位委員及立法會秘書處的同事。
《條例草案》主要內容 首先,我想簡單地總結一下《條例草案》的主要內容。《條例草案》主要目的是修訂《立法會條例》,為二○○八年立法會選舉更新功能界別的選民,並對《行政長官選舉條例》作出相應修訂。當中主要的修訂,涉及更新若干功能界別現有選民中的團體選民或組織在名稱上的改變。涉及的功能界別包括教育界、進出口界、資訊科技界、航運交通界、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和批發及零售界。 此外,《條例草案》於航運交通界功能界別刪除九廣鐵路公司,以反映該公司已根據《兩鐵合併條例》停止運輸業務。 第三,對於兩個不再存在的團體選民或機構,《條例草案》建議以相關的團體選民或機構取代。有關的修訂涉及把香港體育學院納入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功能界別,以取代已解散的香港康體發展局,和把香港煙草業聯會有限公司納入批發及零售界功能界別,以取代已清盤的香港煙草業協會。 第四,《條例草案》亦反映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內兩個團體在會員結構的改變。此外,《條例草案》也包含對《行政長官選舉條例》附表作出的相應修訂,以便對有關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組成進行相應的修改。 在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後,我們收到一些關於功能界別團體選民及組織的更新資料,我們就此擬備了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我稍後將於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提出。 法案委員會對《條例草案》及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進行了詳細的討論,並聽取了六間資訊科技界機構對《條例草案》的意見。 我很高興《條例草案》的建議普遍獲得支持,法案委員會亦對草案及相關的議題提出很多寶貴的意見。以下我希望就幾項重要的課題作出總結及回應。
法案委員會的討論重點
擴大功能界別選民基礎
法案委員會其中一項討論重點,是二○○四年四月六日公布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就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是否留有空間,容許二○○八年立法會選舉擴大功能界別的選民範圍。根據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中規定的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如果不作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有關兩個選舉辦法的規定仍然適用。在二○○五年我們提出有關二○○七年行政長官和二○○八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建議方案,該方案是經過廣泛和全面諮詢公眾及政黨後才制訂的。
儘管如此,特區政府非常清楚市民對普選的訴求和期望,並認為推進香港政制發展的工作不應停頓下來。因此,在現屆特區政府成立後的六個月內,我們發表了《政制發展綠皮書》,就普選模式及時間表諮詢公眾,公布了《政制發展綠皮書公眾諮詢報告》,行政長官並向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人大常委會在審議行政長官的報告後,於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作出決定,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可以作適當修改,二○一七年可實行由普選產生行政長官,並可在二○二○年實行立法會普選。我們現正透過策略發展委員會積極討論二○一二年的兩個選舉辦法。
功能界別選民範圍的準則及組成 另一方面,在法案委員會討論中,部分委員對訂定功能界別選民範圍的準則及組成,例如把個別組織納入為團體選民時的準則等,表示關注。 在過去多次修訂《立法會條例》中,每當涉及修訂選民範圍時,我們會因應不同界別的情況,考慮多項相關因素。就功能界別內團體選民的組成而言,考慮的因素一般來說包括機構的業務性質、規模、往績經驗、在有關行業的參與程度,及在該功能界別內類似機構的情況等。 我們亦會參考社會和相關界別的最新發展,包括法定註冊和發牌制度的改變等。在考慮相關修訂時,政府會向立法會提供詳細的解釋,並徵詢議員的意見。在這個過程中,相關界別的團體和人士亦可提出其意見。因此,在訂定功能界別的選民範圍過程中,有充足機會讓立法會、相關界別及公眾參與討論及提供意見。
資訊科技界六間機構的意見 法案委員會曾邀請六間資訊科技界機構出席會議,發表對《條例草案》的意見。我希望就它們的意見作出回應。 就工程及科技學會香港分會對《立法會條例》第20Z(1)(f)條修訂建議的意見,我希望重申,現時《條例草案》中的有關建議修訂,是符合在二○○八年立法會選舉,維持現時功能界別的數目和組成不變的整體方向。 另一方面,就國際資訊系統審計協會和專業資訊保安協會對《立法會條例》修訂建議提出的意見,我希望指出,兩間協會皆是通過《二○○三年立法會(修訂)條例》,獲納入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作為表列團體的。 我們當時已向該法案委員會清楚解釋,有鑑於兩個組織屬較「專門」的團體,我們認為只讓其持有認可資格並資歷較深的會員登記為選民是恰當的做法。因此,經與法案委員會的商討後,立法會同意國際資訊系統審計協會的成員需為認可資訊系統審計師資格持有人四年或以上,而專業資訊保安協會的成員亦需為認可資訊系統保安專業人員資格持有人四年或以上,方合資格登記為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的選民。 對於國際資訊系統審計協會建議取消持有有關資格的年期要求,以及專業資訊保安協會建議取消需持有認可資訊系統保安專業人員資格的要求,由於這些建議會擴大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的選民範圍,故此,我們認為不應在這次法例修訂中處理。 就其餘三間機構建議應開放讓資訊科技界內所有專業人士登記為選民。正如我剛才解釋,就二○○八年立法會選舉,現時功能界別的數目和組成基本維持不變。因此,就於二○○八年立法會選舉擴大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選民範圍的建議將不會在這次法例修訂中處理。就各項有關擴大選民範圍的建議,我們會在研究二○一二年立法會選舉辦法時,在稍後階段,連同其他收到的意見,一併作出考慮。 單仲偕議員在發言時特別指出,究竟政府是否有意圖或企圖操控資訊科技界,或者功能界別的選民範圍及投票。我想指出,二十八個功能界別總共有三十個功能界別的議席,整體已有二十二萬人登記為選民,單是在資訊科技界別已有登記選民超過四千九百人,合資格的選民則超過七千二百人。單仲偕議員或其他議員可能認為這些選民的數目不是很多,但不論是二十二萬人抑或是數千人,都不可能受政府或任何人士操控。大家亦可看到單仲偕議員在多次選舉中當選,這是事實勝於雄辯。 湯家驊議員特別再次提到關於工程及科技學會香港分會的事宜,我想再次強調,如果按照該會最新提出的建議,根據其會員新做的規定,這界別的選民人數是會增加至差不多一千人。而在去年年底前,在我們提出這《條例草案》前,工程及科技學會香港分會亦曾向局方表示接受《條例草案》中的建議,所以該學會並沒有受到特區政府的任何壓力,大家是有商討過的。 梁國雄議員特別向我提及聖經的箴言篇,我亦可以回應一句箴言篇第十六章第九節──「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唯有耶和華帶領他的腳步」。其實在香港社會內,籌算如何落實普選已有一段時日。現時已有普選的時間表,我們的腳步如何開步,向甚麼方向,是已經清楚的,有一條路是可以走下去的。其實香港很多與政制、政治有關的事宜,都是得來不易的。「一國兩制」是得來不易的,香港今日安定繁榮的局面是得來不易的,香港現時有一個普選時間表──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二○二○普選立法會,亦都是得來不易的。所以,我希望不論是梁國雄議員或者其他議員,都不要對香港妄自菲薄。 今日辯論的發言比較多姿多采,除了梁國雄議員談及基督教的文獻外,譚香文議員則談到《西遊記》。我也看過《西遊記》,不過,我先要說明,我不認為我的道行有那樣高,可以當唐三藏。譚香文議員所作的對比可能將政府提高了一點,對立法會未必完全公道,因為唐三藏是「忠」的,而在《西遊記》內其他的妖怪是「奸」的。我不知譚議員除了想代入做孫悟空外,還有沒有想過代入做其他妖怪如鐵扇公主等呢?我相信也不一定會。說到《西遊記》,唐三藏在去天竺取經後,終於幫大家修成正果。現在我們已有普選時間表,我相信如果大家努力,有一天香港的政制發展也可以「修成正果」,除了普選時間表,亦會有路線圖,以及落實普選的方案。
結語 主席女士,在此《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後,我們會繼續積極開展二○○八年立法會選舉的工作,亦會確保選舉會一如既往,在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下進行。 主席女士,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通過二讀《條例草案》。多謝主席女士。 完 2008年4月23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