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詞

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動議《種族歧視條例草案》三讀致辭全文(二)(只有中文)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七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在動議《種族歧視條例草案》三讀時的第二次發言全文:

主席女士:

  既然妳今天已經容許議會刷新了紀錄,我也想在總結時也再多講幾點。

  我認為不論是處理民主發展抑或是保護少數族裔的權益,都是沒有「獨家」的,並不屬於任何一個黨派的「獨市」生意。今天湯家驊議員講了一兩句說話,昨天余若薇議員亦提及過,大致上是說為甚麼每次有比較爭議性的議題,都是由泛民主派議員為這些人士或少數族裔爭取。

  但大家想一想,不同黨派的議員都是經由選舉產生的。田北俊議員現在不在這裏,他是由直選產生的,他支持要保留條文予中小企三年的豁免期,而不是一年。為甚麼呢?因為他知道中小企都是小本經營,有他們的困難,需要我們諒解。他多年來做黨派的工作,在參加間選之後參加直選,有一套代他的選民反映的意見。曾鈺成議員談了他們政黨近年在社區為少數族裔做的工作;泛聯盟的議員如石禮謙議員也都很關心這條例。

  這條例涵蓋的範圍相當廣闊,在過去一兩天我們所討論的,顯示有部分工作要用法例支撐,有部分工作要用行政措施來開展。整體上大家都認為我們應該支持、保護少數族裔的權益和需要,這方向是各黨派與及獨立議員都支持的,而政府的看法也是一致的。我們過去兩天在辯論甚麼呢?有些事例如平等計劃,有認為應寫成條文,也有認為不需要寫成條文,用行政措施來開展也可以。這些就是辯論!立法就是需要辯論的。

  條例草案今日通過三讀後,就正如早前我向各位議員解釋,我們會有新的局面。我們會有新法例來配合其他法例,包括《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使我們對少數族裔的保護和照顧更為全面。湯家驊議員特別提到對政府的約束。我想重申,《種族歧視條例草案》立法後,配合《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會提供全面的保障。

  大家花了很多時間處理這法例,是十八個月;陳婉嫺議員說等了十一年。在香港回歸後開首十年,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問題,政府用了議會很多精神時間,包括香港的順利過渡、「SARS」、金融風暴等。但既然香港整體局面在過去幾年比較穩定,在「SARS」後經濟也重上軌道,我們亦有更多的資源來照顧少數族裔,所以在今時今刻可以訂立這法例,這絕對是一項積極的發展。

  主席女士,我很希望各位議員支持三讀和通過《種族歧視條例草案》。

  多謝主席女士。

2008年7月10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