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詞

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修改立法會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提出的議案辯論開場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修改立法會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提出的議案辯論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我謹動議通過以我的名義提出,載列於議程的第二項議案,即就修改立法會產生辦法的議案。

  政府動議通過就修改立法會產生辦法的議案。倘若議案得到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載於議案附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正案(草案)》(《附件二修正案(草案)》)將呈請行政長官同意,並由行政長官報人大常委會備案。

  根據《附件二修正案(草案)》,二○一二年第五屆立法會共由七十名議員組成,其中功能團體選舉的議員三十五人,分區直接選舉的議員三十五人。這項安排可以拓闊社會人士的參政空間,有更多議員服務市民,並符合人大常委會二○○七年《決定》有關功能團體及分區直選產生的議員各佔半數的比例維持不變的規定。

  有關新增的五個功能界別議席,特區政府已經一直維持不增加「傳統」功能界別的原則,行政長官在星期一(六月二十一日)亦已宣布,特區政府接納「一人兩票」的建議方案。在立法會通過這項議案後,特區政府將會在本地立法規定:

(一)新增的五個功能界別議席,由民選區議員提名,然後由現時在功能界別沒有投票權的登記選民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選出;

(二)原來的一個區議會功能界別議席,則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

  按照這個安排,每名選民在立法會選舉中都有兩票,一票投地區直選的議席,一票投功能界別的議席。這個方案能提升選舉的民主成分,為日後普選鋪路。律政司司長在星期一已經解釋,特區政府認為方案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各方面的理據。

  在立法會通過議案後,特區政府亦會就取消委任制度提出建議,並諮詢立法會和市民的意見。

  主席,我們注意到這個星期由不同機構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有超過一半市民認為立法會應該通過這個方案。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這項議案。


2010年6月24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