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詞

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動議二讀《2010年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致辭全文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二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2010年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

  我謹動議二讀《2010年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自本年八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關於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正案分別予以批准及備案後,特區政府已着手準備兩個選舉辦法的本地立法工作。經過多個月的準備工作,我現在動議就修訂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的《條例草案》進行二讀,以落實推行在二○一一年舉行的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及在二○一二年舉行的行政長官選舉。稍後,我亦將會動議二讀《2010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以落實推行在二○一二年舉行的立法會選舉。

行政長官產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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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一二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方面,根據《基本法》附件一的修正案,選委會會按均衡參與的原則擴充,提供更多的機會予各界人士參與下屆選舉。選委會的成員會由現時的八百增至一千二百人,四個界別各增加一百人。特區政府《2010年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的建議重點包括:

(一)選委會內第一、第二和第三界別將不會增設新的界別分組。三個界別內現有三十二個界別分組的議席分配,總體而言會按現時的名額按比例增加;

(二)選委會第四界別新增的一百席中,七十五席會分配予區議會議員,十席分配予立法會議員,十席分配予全國政協委員,五席分配予鄉議局;

(三)區議會界別分組將有的一百一十七個議席,會沿用現時安排,分為港九及新界兩大界別分組,及沿用現時採用的「全票制」。只有民選區議員能夠在區議會界別分組登記為投票人、提名候選人和被提名為候選人;

(四)在二○一二年二月新一屆選委會任期開始後,我們建議設立十個「特別委員」議席,暫時填補在二○一二年十月前,立法會議席尚未由六十席增至七十席而出現的十席差額。我們建議把四個「特別委員」議席分配予全國政協委員、兩個分配予鄉議局、兩個分配予港九各區議會界別分組、兩個則分配予新界各區議會界別分組;以及

(五)為配合中醫註冊制度的發展,我們建議賦予註冊中醫資格登記為中醫界界別分組的投票人。為免剝奪現時合資格的人士登記成為投票人的資格,我們建議有權在十個指定團體的大會上表決的屬中醫師的成員,繼續有資格在中醫界界別分組投票。

  主席,以上的建議將會增加社會上不同階層人士參與選委會選舉,為落實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鋪路。希望各位議員支持《條例草案》。稍後,我將會動議二讀《2010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

  多謝主席。

2010年12月15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