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辛亥革命百周年」議案的 結發言(只有中文) |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陳偉業議員動議辯論「辛亥革命百周年」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在聽取各位議員的發言後,我希望就數方面作出回應。
直接及全面的選舉權 首先,就香港發展民主方面,梁家傑議員提及我們現時是有普選時間表,但未有路線圖。我想指出,行政長官的普選模式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二○○七年的《決定》已清楚表明,在二○一七年實行行政長官普選時,是由所有合資格的選民普選產生行政長官,亦即是一人一票的選舉制度。 至於在二○二○年普選立法會,特區政府已多次表明屆時應該是落實一套符合普及和平等原則的選舉模式。香港社會在未來十年依然有充分的時間及空間來探討、討論這個問題,並建立共識。
將「辛亥革命」列為通識科的課程指引 黃毓民議員的修正案是促請特區政府將「辛亥革命」的歷史、影響和與香港的關係,列為通識科國民教育的課程指引,就此我有四方面的回應: 首先,我們認同認識國家歷史是國民教育重要的一環。事實上,中國歷史及文化是小一至中三階段必須學習的內容。小學一般通過「常識科」教授國史,而中學則採用不同的課程模式組織中國歷史的元素和內容。 第二,有關「辛亥革命」的歷史、影響及「辛亥革命」與香港的關係,一直是小學「常識科」、初中及高中的「歷史科」和「中國歷史科」的重要課題。這些科目的課程涵蓋有關人權和法治等概念,例如權利與義務、自由、尊重他人等。對中國歷史和今日社會有重要影響的歷史人物和事件均是這些科目的核心學習元素,而孫中山先生和「辛亥革命」是當中的例子。 這些重要元素亦為高中學生學習以改革開放後的中國為課程重心的「通識教育科」,提供了基礎。老師可透過相關課題的學與教,幫助學生掌握國民、法治、民主、自由、人權等概念和建立正面的價值觀。 第三,在學科課程以外,教育局亦建議學校按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架構,以生活事件為學習情境,將培育學生民族感情、民主素養等價值觀和態度的工作,與各個學習領域及科目互相結合,彼此相輔相成,為學生提供一個整全的公民與國民教育的學習經歷。 第四,至於在課堂以外,教育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以及不同社區團體會在今年舉辦一系列紀念「辛亥革命」百周年的活動,這些活動包括有文藝晚會、大型展覽和圖片展、學生寫作比賽、兩岸四地學生及青年交流及考察活動、以及各類文化活動,例如歌劇、木偶劇、舞台劇等等。而其中的一些展覽已經在去年開始舉辦。 我們十分鼓勵同學積極參與這些活動,從而對「辛亥革命」的歷史意義,對香港在革命中所扮演的角色,以至對國家的發展有更深的認識和體驗。 故此,大家可清楚理解到在目前的課程架構下,中小學老師是有充分機會向同學介紹有關「辛亥革命」的歷史。另一方面,特區政府亦會透過舉辦不同類型的紀念活動,讓同學有機會在課堂以外認識「辛亥革命」的歷史。因此,我們認為並無需要將「辛亥革命」的歷史、影響和與香港的關係,分別列為通識科國民教育的課程指引,因為在現有課程下,已有恰當安排。
促進兩岸和平統一 我想回應一下葉國謙議員的修正議案,當中提及要推動祖國的和平統一,而剛才亦有好幾位議員就此發表意見。 事實上,中央已多次強調對處理台灣問題堅定不移的政策,是以「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來解決這問題。 香港回歸十三年來,已用事實證明「一國兩制」是切實可行的理念,亦是妥善處理和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的有效政策。我們相信香港的經驗能為妥善解決台灣問題提供重要的參考。 港台關係是兩岸關係的特殊組成部分。隨着兩岸關係進入新的階段,特區政府在過去數年亦積極部署,全面配合兩岸關係的提升,為港台交流創造良性互動、更有利的條件。我們的具體工作包括數方面,例如在二○○八年十月,香港貿易發展局在台北開設辦事處,是首個香港法定機構在台灣開設辦事處。我們在去年四月亦成立了「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協進會」),這是為港台兩地溝通合作的時代設立了新的起步點。 在去年八月,財政司司長以「協進會」榮譽主席的身分率團到台灣訪問,與台灣當局成立的「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舉行了第一次聯席會議,為兩地的經貿、旅遊、文化等領域的合作揭開新的一頁。 展望未來,我們希望兩地的官方代表可以繼續利用「協、策兩會」的平台,以適當的身分進一步提升香港與台灣之間的高層次交流與合作,為促進兩岸四地關係的建立有所貢獻。 主席,總括來說,今天大家在議事堂上討論了過去一百年的歷史,不論是一九一一年的「辛亥革命」、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及一九七八年開展的「四個現代化」,自然都是大家涉獵和討論的議題,亦影響了今天我們的國家和人民的實際情況。不論大家在議事堂內所持的政見是如何不同,都不能否定今天我們的國家是比以前更進步和更有希望。 回望香港,我們多年來都共同認為香港是一片福地。為甚麼?因為我們在這裏甚麼都擁有──有人權、有自由、有法治,亦可以進一步推動民主。所以,我們身處香港就更應好好珍惜今天能夠擁有的,更應按照國家的《憲法》和《基本法》努力為國家的發展和香港的進一步發展有所貢獻。 主席,我謹此陳辭。 完 2011年1月26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