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的開場發言: 主席: 在我就李永達議員提出的議案和何秀蘭議員提出的修正案表達特區政府立場之前,我希望代表特區政府重申我們一直以來全力擁護的核心價值。 自由、法治、民主、廉潔、公義、公平、多元包容,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是香港能夠立足世界、貢獻祖國、成為文明進步社會的房角石,是值得全港七百萬市民驕傲的制度優勢。「誠信」是維繫人與人間之互信關係的基礎,是維持公平、公正、公義社會的道德力量。 特區政府一直非常重視全體政治任命官員和公務員的誠信和廉潔,故此要求他們時刻嚴守個人品格和操守的最高標準,務求讓公眾對政府充滿信心,才能做到有效管治。 行政長官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和特區政府的首長,更加有責任去維護政府的公信力,以及致力達致市民對公職人員操守的最高期望。因此,在誠信問題上,行政長官對自己的要求也十分嚴格。行政長官雖然並非政治委任制度官員,而他作為行政會議主席,本身不是行政會議成員,但行政長官一向主動自願遵守《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的原則精神,以及行政會議成員的申報利益安排。 主席,早前行政長官休假外遊期間接受朋友款待,及在深圳租住單位的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有人甚至質疑行政長官的個人操守,及現行規管和避免利益衝突安排的制度。行政長官本人多次重申他絕對沒有作出違反法例或內部守則的行為,但傳媒的報道及社會各界的討論,讓他更清楚明白市民對公職人員是抱有非常高的期望。經過嚴肅反思,行政長官承認他一直謹守的規矩與市民的期望有一定落差,讓公眾失望。他已經鄭重向公眾致歉,並承諾日後處事必定會更小心,提高敏感度。 主席,政府當局不贊成議員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委任一個專責委員會,或授權任何一個事務委員會,就行政長官接受朋友款待和在深圳租住單位的事,另作調查。行政長官在過去幾個星期,已經透過不同渠道,包括立法會,向社會坦誠交代事件的來龍去脈,以釋公眾的疑慮。他在二月二十六日親身出席電台節目,行政長官辦公室亦透過新聞公報和社交網站,向市民詳述細節。就八名立法會議員提出的相關緊急書面質詢,特區政府在二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已經作出書面答覆。此外,本着對公眾負責的精神,行政長官亦在三月一日下午出席立法會特別答問會,親身就有關事宜回答議員的提問。多個政黨早前致函特首,要求提供更多資料,行政長官辦公室亦已在昨天透過回信逐一回應,並透過立法會秘書長把資料交到全體議員手中。 主席,行政長官已經就事件作出詳細的解釋和具體交代。為了進一步釋除公眾疑慮,行政長官已在三月一日出席立法會特別答問會時清楚表示,決定放棄租住深圳東海花園單位,並委託專業人士與業主商討解約安排。另外,他亦已經清楚表明,如果執法機構就事件進行調查,他必定會全面配合。因此,我們認為絕對沒有必要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委任專責委員會或授權事務委員會調查事件。 主席,這次事件亦為我們帶來一個機會,詳細檢視行政長官、行政會議成員和政治委任官員現行申報利益和避免利益衝突的制度,是否配合現時的憲制架構安排、是否切合最新的政治和社會的情況、是否符合市民的期望和訴求。行政長官較早前成立了由五人組成的「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由前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擔任主席,檢討現行適用於行政長官、行政會議成員及政治委任官員,防止利益衝突的規管框架和程序(包括申報投資、利益和接受利益、款待的安排),並就改善措施作出建議。在檢討的過程中,獨立檢討委員會會諮詢公眾,並在大約三個月內,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特區政府一定會全面配合,期望進一步完善有關的制度。 主席,行政長官已就涉及自己的外遊安排和租住單位的事件,作出詳細而公開的交代,以釋公眾疑慮,並進一步委任獨立檢討委員會檢討現行機制及建議改善方法。我們實在看不到立法會仍有需要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事件。 主席,我謹此陳辭,反對議案和修正案。 完 2012年3月22日(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