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議修正《2014年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四)(只有中文) |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七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14年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動議修正《條例草案》法例制定程式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動議修正本《條例草案》中文文本中條文前的法例制定程式,以「制定」(定律的「定」)代替「制訂」(訂立的「訂」),以求與《立法會議事規則》中的有關字眼保持一致。 我們已向法案委員會介紹上述有關的修訂。法案委員會委員亦支持我們的建議。我懇請委員支持這項修正案。 多謝主席。 完 2014年7月10日(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