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確保行政長官選舉公正進行」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三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確保行政長官選舉公正進行」議案的總結發言: 主席: 首先我對姚松炎議員這個議案的字眼有少少意見,議案指「確保行政長官選舉公正進行」,但除了公正,我們的選舉一直都在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的情況下進行,我不是太了解為何他只用「公正」,我估計可能是手民之誤。 今天早上,我的副局長已經就議案在開場發言詳述幾日之後(三月二十六日)舉行的行政長官選舉的各項原則和具體安排,我在此簡潔補充幾點。 首先,我要再指出選舉是由選舉管理委員會依法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是在選舉法例之下成立的獨立和法定的機構,委員會的主席在法例上的要求是由高等法院的法官出任,另外兩位成員是由社會人士出任。這個安排是確保選舉管理委員會在依法進行選舉時,能夠在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的原則下進行。除了選舉管理委員會之外,每一場選舉,包括即將舉行的(行政長官)選舉,亦會設立選舉主任。選舉主任的法定權力和責任亦已在選舉法例中列出,包括:在今次選舉來說,負責接收和依法作出提名是否有效的決定、在選舉當日確保選舉程序依法進行,並且監察整個投票和點票過程,亦負責決定選舉是否已經依法舉行、相關的當選人是否妥為依法選出等等。由於權力和責任是這樣重要,所以在法例上,行政長官選舉要求高等法院法官出任選舉主任,今次更有高等法院上訴法庭的法官出任選舉主任。另外我們有幾百位選舉事務處同事負責支援選舉管理委員會舉行今次選舉,他們全部都是公務員,亦都是政治中立、專業、有多年經驗的同事,所以我非常有信心整個選舉一定可以,並且須要亦都會嚴格依法和依規舉行,確保我所講的四大原則能夠落實。 主席,我們的準備工作已經密鑼緊鼓地進行,為確保行政長官選舉能夠依法和順利舉行,我特別要求選舉事務處的同事加強兩方面的措施,一個是保密的措施,一個是保安的措施。就保密的措施,我的副局長今早已經在此向大家交代,我在三個星期前亦已在本會向大家具體交代。(保密措施的)目的最主要是要確保選舉委員會的所有委員,包括在座各位議員,去到投票站,當你在投票間用蓋章蓋印你所選擇時,可以在充分保密的情況下,行使你的自由意志去選擇和投票。在那一刻,你是純粹向歷史、向自己負責。換言之,這個保密安排是使選舉的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這幾個原則得以確保。任何人如果對你們作出威迫和利誘的情況,是可以作出投訴,有證有據時,執法機關和司法機構一定會依法追究。 主席,保安方面,為確保選舉順利舉行,我們在票站內外都會實行一系列保安措施。現在世界不是很太平,大家有看新聞的話,昨晚在英國倫敦亦都發生了恐怖襲擊的事件,所以我們在保安措施方面,我們警方的目標是要確保選委可以出入平安,亦要確保票站內的秩序是井然,(選舉是)依法舉行。在場內如果有任何人,包括選委,蓄意或有任何行為干擾其他選委的投票、干擾選票或干擾投票箱的時候,警方會果斷執法,不會姑息。我們在場外亦有交通管制的安排,亦會盡量協助需要示威或遊行的人士行使他們的權利,但同時,他們不能阻礙或妨礙選舉進行。我看到新聞報告指有團體呼籲支持者阻礙選委去投票,我要指出這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任何人如果這樣做的話,警方一定會從嚴作出拘捕行動。 主席,黃碧雲議員要求我再重申,究竟行政長官選舉是否屬於《基本法》第二十二條所述的「自行管理的事務」。其實,我在三月一日立法會質詢上,就其政黨成員鄺俊宇議員的質詢,我已很清楚指出根據《基本法》各相關條文,行政長官的選舉並非純屬特區自行管理的事務。從《基本法》的各項條文可以看到,中央是有憲制的角色、權力和責任,我的副局長今早在開場發言亦有再強調這一點。但無論如何,一如既往,中央領導和各部門是會嚴格遵守「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則去落實《基本法》的要求。 最後,在過去數小時,部分議員提到「小圈子」選舉這三個字。當然,我和大家也是一樣失望,本來我也可以有份去投票。在現在幾位候選人,我不能講他們的名字,但我也有我心儀的對象,畢竟做人做了數十年,但我無得去投票。我做了三次政改,做了十幾年選舉的工作,我都無得去投票。有一句說話叫「蛋家雞見水」。為何呢?我今早聽(辯論)時,眾所周知,本來我的情緒智商EQ是很高的,但也有小小動氣。不過,為順利完成今日的辯論,可以返辦公室與同事開會確保選舉順利進行,我也不多說。 不過,我留意到下星期郭家麒議員也有一個動議辯論——「促請下任行政長官重啟政改」,本來大家可以辯論,我無所謂,我或我的副局長會來聆聽大家(的意見)。可是,我看見議案字眼又說要包括公民提名,我提議大家不要浪費時間。若下一屆再提公民提名,一定是不會有好結果的。 主席,我發言代表特區政府反對姚松炎議員的原議案,反對莫乃光議員、毛孟靜議員和楊岳橋議員的修正案,支持謝偉俊議員和李慧琼議員的修正案。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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