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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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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務局局長回應領事有關政制發展的言論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九月二十日)下午出席香港福建社團聯會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五十六周年酒會後,與傳媒的答問內容(只有中文):

記者:今日美領事(美國駐港領事)對香港普選的民主進程有一些意見,就是說○七/○八年是應該有普選的。你們快要推出政改報告,你怎樣看這個意見呢?

局長:我相信所有駐港的領事館,他們都應該清楚知道,關於香港二○○七年和二○○八年的政制檢討,特區政府一貫都是依照《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在去年四月作出的解釋和決定來處理。我們在香港,如果要令民主進程可以有進度,是需要香港本身有共識,也需要與中央配合的。因為《基本法》本身的規定,我們需要爭取到立法會三分之二全體議員支持、特首同意,以及中央認可,才可以將《基本法》關於選舉的規定有所改變。所以,無論是哪一個國家的領事館,我希望他們都尊重我們在香港處理政改問題時,會完全按照《基本法》的規定來辦事。他們也應當尊重我們在香港是根據《基本法》以建立一套共識的。



2005年9月20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