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為在內地港人提供支援

  以下為今日(四月二十五日)立法會會議上譚香文議員的提問和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本人進行的一項問卷調查的結果,近四成港人因工作緣故需要往返內地。關於政府向在內地工作的港人提供的支援,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香港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駐粵、駐上海及駐成都的經濟貿易辦事處,有否制訂處理港人求助個案的指引;若有,有關指引的詳情;若否,會否考慮制訂有關指引;

(二)過去三年,上述辦事處處理的港人求助個案數目,以及就這些個案作出跟進的詳情;及

(三)會否考慮加強向因工作緣故而需要往返內地的港人提供的支援服務;若會,涉及哪些服務;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特區四個駐内地辦事處均會盡力為在內地港人提供所需的協助。特區駐內地辦事處曾處理的一般性求助個案的範圍包括投訴內地行政、執法和司法機構;商業糾紛;有關內地房地產的投訴;遺失旅行證件;以及遇事求助等。考慮到過去的運作經驗及個案分佈,特區政府的駐內地入境事務組現只設於駐京辦和駐粵辦,它們服務範圍包括遺失旅行證件或金錢;意外、受傷或死亡;以及被捕或拘留個案。

  入境處編印了一份名為《協助在內地的香港居民服務指南》的單張,介紹當局向在内地遇事港人提供的服務及有關資料,及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提供協助的範圍。入境處亦設立了二十四小時求助熱線電話。有關的資料,均已上載到入境處及各駐內地辦事處的網頁。在處理個案時,特區駐內地辦事處的人員會按照每宗個案的具體情況,盡量提供可行的協助,並會按照「一國兩制」的原則,不會干預內地的司法程序和行政運作。如有需要,各駐內地辦事處會將個案轉介至內地有關部門,按照內地的相關程序和規定處理和跟進。一般而言,各駐内地辦事處不會介入尚在司法審理中的個案,及私人合約的糾紛。

(二)過去三年各駐内地辦事處合共處理的港人求助個案數字詳情列於附表。

  特區駐内地辦事處為上述不同類別個案所提供的跟進服務撮述如下:

(a)遺失旅行證件或金錢:核實身份,協助求助人早日返港,並按需要聯絡其家屬。

(b)意外、受傷或死亡:通知親屬;聯絡親屬/旅行社,安排傷者早日回港就醫;為傷者入境時提供方便;在可行的情況下提供內地醫療服務的參考資料;協助申請死亡證,以及運送遺體回港。

(c)被捕或扣留:向求助人(通常為有關港人的家屬)了解情況;解釋相關的內地法律、法規和各階段的刑事處理程序;提醒求助人可聘請內地律師擔任其法律代表,按要求提供內地有關地區律師協會的聯絡資料;按需要將求助人的意見和要求向相關內地部門轉達和反映,並根據個案的發展向他們提供相關的參考資料(例如被扣留人士的權利和義務)。

(d)其他非人身安全有關的求助個案:在收到求助要求時,各駐內地辦事處會向求助者了解個案内容,並向內地有關機構轉達其訴求及反映意見,其後並會與求助人保持聯絡,按個案的發展,向求助人提供相關資料。

(三)爲了加強對在內地港人的支援服務,駐粵辦於二○○六年四月增設入境事務組,為在其覆蓋範圍五個省區內遇事的港人提供可行協助。駐上海和成都辦也分別在二○○六年九月開始運作,給在相關地區的港人提供支援服務。

  為加深香港市民對內地法制的認識,保安局及駐京辦分別編訂了名為《內地刑事訴訟簡介》及《與被拘留、逮捕者有關的內地刑事法律、法規實用資料》的小冊子。市民可於入境處、民政事務處或特區各駐内地辦事處索閱上述小冊子,亦可於入境處及駐京辦的網頁下載有關資料。

  我們並會繼續透過不同的渠道,包括辦事處網頁、通訊、單張和小冊子等,為在内地的港人提供更多與內地生活、營商和工作等相關的資訊。例如,駐粵辦在二○○六年九月和香港工會聯合會合作編制了《港人內地生活小百科》小冊子,介紹港人在內地工作、就業、經商、投資、就學和遇事救助等各方面的生活須知。



2007年4月25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