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地首腦主持粵港合作拓展新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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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率領的港方代表團,與廣東省省長黃華華率領的粵方代表團,今日(八月五日)在香港舉行了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第六次會議。這次會議是「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簽署後粵港兩地政府層面的一次重要交流。雙方參與人員陣容強大。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周波參與了今次會議。
建立粵港合作新架構和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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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同意建立粵港合作新架構和新機制。粵港合作聯席會議自第六次會議起升格,會議由雙方行政首腦主持。在粵港合作聯席會議下各設「粵港合作聯席會議聯絡辦公室」,粵方由湯炳權常務副省長,港方由政務司司長曾蔭權負責督導推動各合作項目下的工作。雙方同意重新整合在粵港合作下現有及就今次會議而成立的專責小組,共十五個,負責研究、跟進並落實各專題合作項目,及繼續推進現有的合作項目,包括銅鼓航道、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信息交流、文化及體育合作等。
粵方增設 「粵港發展策略協調小組」,由廣東省發展計劃委員會會同省府發展研究中心牽頭負責,就粵港經貿發展的廣泛領域分課題進行合作研究,成果經聯絡辦公室協調銜接後提交聯席會議討論決策。
港方將在聯席會議的新機制下成立一個由中央政策組牽頭的研究小組,成員包括學者和專家,以及相關政府部門的代表。該研究小組會就粵港合作的方向和議題進行全面和深入研究。
雙方同意各自成立商界合作組織,讓兩地企業、行業和商會之間進行經常性的研討和搭建互動平台。兩地企業、行業和商會可不定期舉辦各種研討會、展覽會、信息交流會,建立信息網絡,配合政府推動兩地經貿合作。粵方由省貿促會(廣東國際商會)牽頭負責此項工作。港方的商界組織成員將包括各主要商會、專業團體、貿易發展局和生產力促進局的代表、其他商界翹楚,以及相關政府部門的代表。
完善粵港合作總體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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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上,雙方就進一步完善粵港合作的總體思路達成共識。以「前瞻性、全局性、務實性、互利性」為粵港合作的指導原則,以CEPA為發展契機,抓住機遇,在今後的十至二十年內,將包括廣東、香港在內的大珠三角建設為世界最具經濟活力的經濟中心之一,優勢互補,共同發展。廣東要以製造業為主,建立完善的產業配套和服務體系,發展成為全球最重要的製造業基地之一;香港以金融、貿易、航運、物流及高增值服務業為主,發展成為全球最重要的現代服務業中心之一。
近期開展十二個合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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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上,雙方就近期粵港兩地政府在十二個項目開展合作進行了磋商:雙方同意加強粵港服務業及投資方面的合作:突出香港作為國際貿易、金融、航運、物流等服務業中心的地位;圍繞CEPA主要內容,研究落實在服務貿易十七個領域的合作措施,為有意進入廣東設立個體工商戶的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提供在註冊登記手續等方面的便利。物流服務方面,香港公司可向廣東省經貿廳申請設立獨資物流公司,經省外經貿廳轉報國家商務部批准後,到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香港公司在廣東投資設立貨代企業的註冊資本降至海上貨代為500萬元人民幣、航空貨代為 300萬元人民幣、陸路貨代為200萬元人民幣。在倉儲服務方面的最低註冊資本為50萬元人民幣。此外,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中國公民到廣東設立個體工商戶視同廣東省居民辦理有關手續。香港企業可直接向廣東各地級以上市外經貿部門申報。如果資料齊備,外經貿部門在五個工作日內批覆。為簡化登記程序,工商管理部門設直專門口,替到廣東投資的香港公司和居民辦理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提供諮詢服務。
雙方將積極推進粵港跨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粵港澳三方決定成立港珠澳大橋前期工作協調小組(協調小組),以港方為召集人,三方各派三名代表為成員,以協調和推展大橋建設的前期工作,包括有關經濟效益、走線、環保及水文等各方面的研究。報告完成後,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申請立項。雙方同意就廣深港高速鐵路的技術、路線及選址方面,繼續磋商,並繼續推進深港西部通道工程建設及深圳銅鼓航道項目建設,加強廣州、深圳、珠海機場與香港機場合作,協調珠江三角洲港口建設。
雙方將加強粵港旅遊合作,從七月二十八日起,在東莞、中山、江門、佛山四市試辦居民個人赴港旅遊,以進一步推動香港旅遊業,帶動香港經濟發展。雙方同意需要妥善處理證件辦理、口岸通關、人員管理三項工作,保證順利實施。在上述四市成功試點的基礎上,今年八月二十日起將試點擴大到廣州、深圳、珠海,並爭取在二○○四年一月一日前在全省全面推展。
粵港雙方在今日的會議中,討論了加強粵港澳傳染病防治交流合作機制方案,雙方同意簡化疫情通報的流程,並就通報突發或新傳染病的資料達成共識。當出現突發或不明原因的傳染病時,廣東省衞生廳即時將疫情呈報國家衞生部時,會同步將有關資料送交香港衞生署。香港衞生署在上述情況出現時,亦會即時通知廣東省衞生廳。如有需要,雙方會立刻召開會議,商討對策,推出具體措施。
會議還就進一步加強粵港口岸、知識產權、高新技術、教育、擴大粵港經濟合作腹地,吸引港資到山區和東西兩翼投資,推介大珠三角概念、舉辦粵港經貿合作研討會等七個方面合作項目進行了認真磋商。雙方同意,有關合作項目將由雙方專責小組進一步跟進、落實。
雙方認為,粵港合作基礎深厚、潛力巨大、時機大好、商機無限、前景廣濶。雙方相信,通過整合兩地資源,實現優勢互補,合理分工,大珠三角區域經濟合作定能進一步發展,並深信在新架構和新機制下,雙方能更有效地推動粵港更深更廣的合作,創造出有利於兩地經濟長足發展的廣闊空間,並使粵港地區發展成為接通國家與國際市場經濟聯繫的橋頭堡。
隨文附有(一)粵港聯席會議下成立的十五個專責小組;及(二)十二個合作項目。
(一)粵港聯席會議下成立的十五個專責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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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落實「內地與香港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專責小組
2. 口岸合作專責小組
3. 協調粵港跨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專責小組
4. 推介大珠三角專責小組
5. 旅遊專責小組
6. 傳染病交流與通報機制專責小組
7. 高新技術專責小組
8. 教育合作專責小組
9. 保護知識產權合作專責小組
10.擴大粵港經濟合作腹地專責小組
11.舉辦粵港經貿合作研討會專責小組
12.文化及體育合作專責小組
13.信息交流專責小組
14.銅鼓航道專責小組
15.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小組
(二)十二個合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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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強粵港服務業合作
2. 加強粵港口岸合作
3. 協調粵港跨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4. 對外推介「大珠三角」
5. 加強粵港旅遊合作
6. 建立粵港傳染病情況交流與通報機制
7. 促進粵港高新技術合作
8. 加強粵港教育合作
9. 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合作
10.擴大粵港經濟合作腹地
11.籌備召開粵港經貿合作研討會
12.加強文化體育合作
完
二○○三年八月五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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