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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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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年行政長官選舉附屬法例

  政府發言人今日(十月四日)表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經同意多項與行政長官選舉有關的附屬法例,這些附屬法例並將於明日(十月五日)在憲報刊登。

  這些附屬法例將訂明:

* 有關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投票人及選舉委員會委員登記事宜的上訴處理程序(《選舉委員會(登記)(界別分組投票人)(選舉委員會委員)(上訴)規則》); 及

* 有關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結果,以及有關宗教界界別分組獲提名人登記為選舉委員會委員的上訴處理程序(《選舉委員會(上訴)規則》)。

  發言人表示:「這類上訴的處理程序,現時是根據《立法會條例》訂立的規例所規定。 《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生效後,須依據《條例》制定新附屬法例以取代現有的規例,條文並會作出必要的修改,以反映新規定。」

  新規例將於下星期三(十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