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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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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應李卓人議員有關普選的言論

  政府發言人回應今日(二月十二日)李卓人議員在香港電台播出的「給香港的信」中有關普選的言論時,表示政府是有決心按照《基本法》推動政制發展的。

  發言人說:「李議員表示我們的選舉制度單是為工商界賦予權力的說法並不正確。我們的功能界別涵蓋了商會、專業團體、工會和其他行業,例如教師和社會工作者等。這體現了均衡參與的原則。」

  「策略發展委員會的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委員會)於一月二十日的會議上,對普選的概念和原則作了詳細的討論。委員大體上認同普選的概念應該是包括平等和普及的原則;整體而言,普選的制度應該是一人一票的制度,並可以直接或間接選舉的方式進行。」

  「此外,有委員提出普選並不等於要求每個人的選舉權必然完全絕對均等。事實上,以香港的地區選舉為例,不同選區的議席相對登記選民數目的比例可以有一個合理幅度的差距。」

  發言人說,行政長官率先於去年十一月透過委員會展開有關普選路線圖的討論。行政長官已經表示,策發會的目標是在二零零六年年中總結有關普選的原則和概念的討論,及於二零零七年年初總結有關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制度設計的討論。

  發言人說:「就普選的模式和路線圖的討論作出總結後,我們便可在此基礎上,展開有關普選時間表的探討。」

  「至於立法會長遠的組成,及如何演變到全面普選全體立法會議員,我們正透過委員會的討論跟進這些議題。」

  發言人表示:「政府對長遠如何處理立法會內功能界別的議席,並未有一個定案。政府樂意考慮社會上不同界別人士提出的不同意見。」



2006年2月12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