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務局局長談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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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三月十一日)中午在中區政府合署中座大堂與傳媒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記者: 局長,對於董先生說他對問責官員的操守要求比公務員更加高,即whiter than white,你覺得現時是否有部分問責官員未做到這個水平?
政制事務局局長: 其實自從我們推行問責制以來,所有主要官員都是非常嚴謹,跟隨問責制的精神辦事。我們去年推動問責制的時候,也將守則交給所有主要官員,我們每日在處理我們的政策範疇時,大家都盡量提高警覺性。
記者: 梁錦松雖然說自己是無心之失,但他也說給人有瓜田李下的感覺,日後怎樣挽救市民對問責制的信心?
政制事務局局長: 董先生昨日已就這件事說了一番話,現階段我就這事件本身沒有進一步補充。但在去年推動問責制之後,我們在立法會是頗詳細地審議過有關主要官員的利益申報、個人資料的申報,我們也在當時進行了比較詳細的討論,我也承諾在做(問責制)十二個月的報告時,一併檢討申報利益的制度,看看有什麼地方需要改善。我也會在做檢討的工作時,一併總結一下今次這件事的經驗,看看主要官員問責制的守則有沒有地方需要完善化。
記者: 我們想了解今次會否調查司長有沒有違反守則,如果不調查的話,你會怎樣總結今次事件?
政制事務局局長: 我想昨日董先生已經就財政司司長處理今次事件向大家做了交代,以及財政司司長在處理這件事,在嚴謹方面董先生認為今後需要汲取教訓。我相信我們在總結這次經驗之後,會在十二個月的報告堶情A就主要官員問責制的實施及申報利益的制度,一併總結這次事件所得到的經驗。
記者: 你的意思是否指梁錦松已違反守則?
政制事務局局長: 我的意思是董先生昨日已經就財政司司長這次事件說了要說的話,在這個階段,我沒有進一步補充。但是我已經在立法會跟議員商量時,承諾了在十二個月的報告內,一併就主要官員問責制的申報利益制度作檢討,我們也會將今次的經驗,(與其他經驗)一併總結,做好這個檢討。
記者: 是否將來的利益申報制度可能連買車都要加入?
政制事務局局長: 我想大家不要太快去下一些結論,因為整個主要官員問責制的申報利益制度,我們是參照了以前在政府內,公務員架構最高層的官員需要做的利益申報,大家也看到這個申報利益的制度是非常透明的。我們在實行問責制初期,會不斷總結經驗,我們會因應這些總結的經驗,看看這個制度有沒有需要完善化的地方。
(請同時參閱英文部分)
完
二○○三年三月十一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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